“对不起,我家发票刚好用完了,给你罐可乐行吗?还有雪碧,您可以任选。”就餐时,一些市民常会遇到这种情况,用一张发票换一罐实实在在的可乐,有多少人愿意呢?用发票换可乐这种“小动作”,乍看起来,发票换饮料是一件消费者和商家互利的事,消费者捡了大便宜,但沈阳市地税局提醒广大市民,在喝了用发票换的可乐后,意味着自身权利的丧失,也会使国家税收遭受损失,所以千万不要为了贪图小便宜而吃大亏。
市民索要发票积极性高
记者随机对30位市民进行调查问卷,结果发现,有22个人表示在消费过后会索要发票;对于饭店提出不开发票可以换一瓶可乐的要求,有18个人选择拒绝。
发票摇奖以后,市民索要发票的积极性大幅提高,毕竟大家都不想错过中80万大奖的机会。而对于一瓶可乐的交换,仍有少部分市民只图眼前的利益而选择接受。但当饭店借口发票用完,让消费者改天再来换发票时,多数市民并不会专程去换发票。“吃完饭,如果给发票就直接拿走了,谁会专门为要发票再去一次。另外,如果店家还以发票用完搪塞,岂不是白跑一趟。”市民王小姐说。
问题一:在消费过后,您会索要发票吗?1. 会 (22人)2. 有时 (7人)3. 不会 (1人)
问题二:若饭店提出不开发票可以换可乐,您是否会同意?1.会 (3人)2.不会 (18人)3.看情况 (9人)
问题三:若饭店借口发票用完只开收据,您会改天来换发票吗?1.会 (2人)2.不会 (24人)3.看情况 (4人)
一罐2元可乐可逃税12元
发票凭什么和一罐可乐画上了等号?对饭店来说,目的显然是为了逃税,但这一罐可乐里面又究竟逃了多少税钱?为了弄清这个问题,记者专门向市地税局的专家讨教一番。
记者了解到,饭店缴税一般分两种情况:定期定额征收和按用票量征收。按用票量征税的饭店,超过起征点后,用的发票多,需要缴纳的税款也会增加;而定期定额征税的饭店,如果月用票量超出了定期定额征收所核定的用票量,那么饭店还需要购买增加的发票,同时也需要补缴增加的税额。
另外,随着发票总额的上升,不同的基数所对应的税率也会不同,用量越多,缴税比例也相应越高。因此,不管是哪种形式,发票用的多少和饭店的缴税无疑是紧密联系的。
一般来讲,餐饮业所需要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等综合税率为7%,也就是说,如果按一桌用餐消费200元计算,那么一张200元发票所需缴纳的税额就在14元左右,而一罐可乐的批发价也就在2元左右,这样看来,用一罐2元钱的可乐逃了12元的税。
餐饮单位没理由拒开发票
事实上,消费者在交出手中发票的同时,也失去了一些本该拥有的权利。“比如说,一旦在外用餐食物中毒了,当你再去找饭店时,老板要你拿出用餐证据,那你岂不是哑口无言了?”
对于给饮料、赠果盘、特价菜这些餐馆的“另类”优惠现象,沈阳市地税局工作人员解释,“餐饮业的种种‘隐性侵权’行为,因具有一定迷惑性常常让消费者防不胜防。但无论什么理由,拒开发票都是一种逃税漏税的行为,全额为消费者支付发票、按章纳税,是餐饮企业的义务。而作为消费者,无论是购物还是接受服务,一定要索取发票,因为发票是消费者的消费凭证。如果产品或是服务出了问题,而消费者又没有消费凭证,商家是不会承担责任的。
同时,沈阳市地税局指出,促销手段不能成为拒付发票的理由,这类做法不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同时,也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至于发票所要上缴的税款当由餐饮企业一方负担,不得以任何理由转嫁到消费者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