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人保集团获悉,公司目前已完成发行160亿元人民币次级定期债务,期限10年,前5年票面年利率为4.95%。这是中国保监会今年1月修改险企发行次级债规则后,第一家完成发行次级债的保险集团。
发行次级债是保险公司用于提高偿付能力充足率常用的融资工具。根据2011年10月公布的《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务管理办法》,保险集团(或控股)公司不得募集次级债。但2013年1月,保监会修订了该办法,重新打开保险集团(或控股)公司发行次级债的大门。
人保集团称,此次募集的资金将用于充实公司附属资本、提高偿付能力充足率、优化公司资本架构及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人保集团的偿付能力充足率的压力一直比较大。2011年,得益于社保基金100亿元的注资,人保的偿付能力充足率达到165%,但2012年其偿付能力充足率又有所下降。截至2012年底,偿付能力充足率仅为130%,未达到150%的Ⅱ类充足率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