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不少上市公司的大股东、相关交易人员在微博、微信中开谈“股事”,有意无意透露消息,有些甚至被投资者质疑造成了股价波动。到底这些新兴社交媒体中传播的信息该如何定性?22日,证监会首次对此表态: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社交媒体发布、传播上市公司未公开信息导致股价异常波动的,证券交易所将依法核查是否涉嫌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等。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微博、微信等社交媒体具有传播快、范围广、影响大的特点,已经成为传播上市公司信息的重要途径。社交媒体在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也伴生发布上市公司未公开信息、传播谣言等违规现象。
据《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