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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局否认 实施奶粉药店专营管理

2013年06月25日 09:19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据《广州日报》报道

  上周,国务院办公厅转发9部门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其中“试行药店专柜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政策成为热点,有网民吐槽如此管理“本末倒置”,“专柜”会引起新寻租。

  对此,上周末,国家食药监局在其官网上撰文澄清,有关措施并不是只能在药店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更不是实施药店专营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管理模式。

  食药监局表示,下一步将开展试点工作,试行药店专柜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监管模式,因为“药店系统的管理规范、严格”,在流通环节有效保障了质量安全,“目前已经取得许可的商场、超市、食品店等经营者仍可继续经营婴幼儿配方乳粉。”

  “目前奶粉因渠道而出现质量问题的情况并不太多。”资深乳业专家王丁棉昨日对记者表示,奶粉、牛奶对药物吸附能力较强,如无专门和专业的仓库存放,反而会有新的风险,“保证奶粉出厂、流通过程合格已经足够,奶粉监管的重心应该是在源头。”

  相关链接:“洋奶粉”不会受新的分装禁令影响

  有媒体近日称,《意见》严禁进口大包装婴幼儿配方乳粉到境内分装,而目前占国内婴幼儿奶粉市场前几位的外资品牌,均有分装生产方式。对此,多美滋的一位联系人告诉记者,从字面上看多美滋在中国的业务将完全不受影响的,“禁止的是在中国境内不做任何加工的奶粉分装行为。”美赞臣的联系人也称,公司在中国境内的业务不会受新规定影响。


(责任编辑:韦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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