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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驰车主投诉百万豪车屡坏 2万公里换10个轮胎

2013年06月25日 16:25   来源:每经网-每日经济新闻   

  问题奔驰S400L问题至今没有圆满解决

  本报记者雷鸿涛

  在消费者看来,豪车应该具有更高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可湘西的车主刘先生看着他们公司的一辆奔驰S400L却不敢驾驶。因为在他看来,这辆车“简直要命”。

  6月19日,刘先生向《法制周报》记者投诉称,问题奔驰S400L自5月17日以来,就停放在湖南仁孚海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下称“仁孚海润4S店”)外面,但问题至今没有圆满解决。

  回想起驾驶该车的惊魂瞬间,刘先生后怕不已。4月17日晚8时左右,该车行驶在湘西至长沙的高速公路上时,前大灯突然熄灭。而这已经是车辆第3次出现类似的情况了。5月8日,该车行驶至长常高速益阳路段时,左前轮突然发生爆胎,险些酿发车祸。

  让刘先生无法接受的是,该车多次经仁孚海润4S店修理,每次均告知故障问题已解决,但随后故障依旧出现。

  奔驰豪车“简直要命”

  “我已经投诉不下30次了,至今未接到任何合理的处理意见。” 6月19日,刘先生又从湘西赶到了长沙,他的要求很明确:退车。

  “我是湘西一家公司的司机,这辆奔驰S400L是我们公司2012年12月花122.8万元在仁孚海润4S店买的。”刘先生告诉记者,之所以选购这辆百万豪车,就是出于对奔驰汽车品牌安全性和可靠性的信任。

  不过之后的驾驶经历,却让刘先生直呼“简直要命”。据他回忆,今年年初的一个晚上,该车行驶在长常高速益阳路段时,车辆的前大灯突然熄灭,“当时速度大概是100多码,险些被追尾。”

  刘先生说,随后,他赶紧将车慢慢靠近路边熄火,并电话联系仁孚海润4S店。经仁孚海润4S店维护检测修理,刘先生被告知该车“前大灯问题”故障已排除。不过意外的是,该车之后又发生两次类似情况。其中一次是4月17日晚8时左右,发生在从湘西去长沙的高速公路上,“当时倾盆大雨,正常行驶的车辆前大灯突然熄灭,导致我无法识别路况,又险些造成车辆追尾事故。”

  “前大灯突然熄灭,这一问题完全是没有规律地发生,像定时炸弹一样。”刘先生调侃地说,他现在已经摸索出了临时解决办法:熄灯后,将车辆慢慢靠路边停五六分钟,再启动车辆,前大灯又会正常了。

  “前大灯修了3次,屡修屡坏。”这让刘先生很是纳闷。不过显然这还不是让他最头痛的问题。

  刘先生告诉记者,5月8日,该车行驶至长常高速益阳路段时,左前轮突然爆胎,右前轮同时有两处鼓包。“当时速度是100多码,左前轮爆胎后,车辆的方向往左边倾斜,我赶紧把车速降下。”

  刘先生还发现,该车大约行驶至7000公里左右时,车辆的两个后轮会被磨平,“轮胎的花纹磨得近乎没有。有一次从常德至吉首的公路上,因为下雨,加上后轮已经磨平,车辆很难掌控,险些侧翻,就像玩漂移一样的感觉。”

  “4S店的答复是,造成轮胎磨损的原因,可能与公路路面和驾驶风格有关联。”刘先生说,无奈的是这个问题也没有彻底解决,在仁孚海润4S店告知“不会再出现类似问题”后,问题还是在发生。

  据刘先生介绍,现在该车行驶2万公里了,他已经更换了6个后轮,4个前轮。

  4S店被指“糊弄了事”

  “4S店的售后,完全是不负责任,糊弄了事。”刘先生说,每次对方告诉他,车辆修好了,但每次问题又重复出现,像一个定时炸弹。现在,刘先生已不敢再驾驶该车,他要求4S店退车。

  6月19日,记者和刘先生一起来到了仁孚海润4S店。问题奔驰车已经不在4S店门口。仁孚海润4S店售后服务经理赵志国称,车辆停在4S店外,他们报警了,车辆是被当地派出所拖走了。他说,作为经销商,能办到的早就办到了。赵志国不愿意正面接受记者的采访。

  6月20日,仁孚海润4S店市场客服部的某赵姓员工回复了记者。回复称:“首先我司高度重视客户所反映的问题,并且已经出于善意为客户免费更换磨损的轮胎,车辆已经修复出厂并处于正常使用的状态。对于后续事宜,我司一直积极与客户协调解决方案。”

  但该回复并没有回答刘先生的奔驰豪车为何会屡修屡坏。

  律师 :消费者可依法维权

  湘潭大学兼职教授,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知名律师陈平凡建议,车主可采取以下几种方式依法维权:

  首先可以向消费者协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质量技术监督管理机关投诉。根据质检总局等4部委联合公布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在缺陷产品投诉方式上,消费者或车主可以使用制造商提供的“车主关于汽车产品缺陷的报告”直接向制造商投诉,也可以通过向主管部门设立的缺陷汽车产品信息系统投诉,提出开展缺陷产品召回的相关调查的建议。凡车主认为汽车产品存在《规定》中所述缺陷,均可提出投诉。

  另外,消费者也可以通过起诉维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4条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权益争议时,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最有力手段。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将于10月1日起实施。其中规定,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限不低于2年或者行驶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消费者选择更换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更换或退货。


(责任编辑:蒋诗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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