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某等人先从网上买身份证,再找人冒名到银行办理信用卡,然后再对外出售,形成一整套链条。记者昨天从昌平检察院获悉,朱某等9人因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被批准逮捕。
据了解,今年5月份,吴某在网上寻找兼职信息时,看到了“招开卡人员,带盾一张80元,一天轻松赚200元……”的信息。吴某打电话后,一名姓李的男子与其约好,5月9日上午在回龙观地铁站见面。见面后,李某带其走到隐蔽的地方,然后拿出一大把身份证,让吴某从中挑一张和自己相像的身份证,让其冒用他人身份证去银行办理信用卡并开通网银和U盾。李某还给了吴某一张新电话卡,让其在办卡和开通网银时使用。当天,还有另外一个也是来应聘办卡的。
随后,吴某和这名应聘者分头去了农行、建行、工行、邮政储蓄银行等。当天,吴某顺利地办了5张信用卡,其中一张带U盾,4张不带U盾。几家银行中,只有一家银行的工作人员,觉得吴某拿的身份证与本人不符,没有为其办理。而在另外几家银行,吴某都顺利办成。之后吴某去了事先约定好的肯德基店与李某碰面。按照讲好的价格,吴某办的4张不带U盾的信用卡每张30元,带U盾的那张是80元。一上午时间,吴某轻松赚得200元。但吴某高兴得太早,他刚一出肯德基的门,就被警察抓获。
据了解,李某等人一般将办来的信用卡交给朱某,再由其将身份证、信用卡、网银密码、U盾一整套对外以300元高价出售。朱某是整个办卡业务的主要受益者,每卖出一张卡能赚80元,其他同伙赚50元、20元不等。李某则称,他共办了50张左右信用卡,招人办了100多张,共赚取了人民币一万余元。
朱某今年23岁,初中毕业后来京务工,也是在网上找兼职,刚开始时替他人办信用卡。为了赚更多钱,朱某开始招兵买马,扩大“业务”规模。朱某负责在网上购买真实的居民身份证,(一张女性身份证40-50元,男性身份证70-80元),由同伙李某等人负责在网上发布招聘办卡人员信息。
而据记者从公安部门获悉,一些诈骗团伙所使用的身份证和信用卡,基本上都是买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