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近日批准了中新大东方人寿关于股权变更申请,曾经的两大股东大东方人寿和重庆市地产集团分别将其持有的中新大东方人寿25%股权转让给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重庆财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变更后,上述四方各持有中新大东方人寿25%的股份。分析人士认为,在经营环境不佳和监管措施不确定的压力下,外资仍有撤出国内市场的冲动,而鉴于接盘一方旗下已有财险和保险经纪等业务,此次收入寿险牌照有明显的集团化倾向。
外资保险显现撤出冲动
保监会日前公布的一份批文显示,大东方人寿和重庆市地产集团各将其持有的中新大东方人寿25%股权分别转让给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城投)和重庆财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财信),而股权变更后,上述四方各持有中新大东方人寿25%的股份。
虽然大东方人寿仍然保留了25%的股份,据此中新大东方人寿也仍属外资寿险公司,但进驻中国市场以来的窘迫经营不能不被认为是大东方人寿抽身而退的原因。年报显示,从2009年开始,中新大东方人寿就处于亏损状态,其中,尤以2011年亏损最多,达到1.008亿元。虽然去年的情况有所好转,但是仍不能转变其2588万元亏损的窘态。
事实上,尽管国内保险市场经历了十余年的快速扩张,但外资保险公司在此期间显然收获有限。保监会最新发布的行业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外资寿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为3047575.45万元,占比4.9%。而外资财险公司市场占比更是少得可怜,仅占1.2%。
“大东方人寿的本意是不是想全部转让不确定,但这几年业务确实做得不好。”一位业内人士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外资保险公司的股权转让仍很频繁,目前还有多家正在运作,其中新光海航人寿的股东海航集团已确定转让其股权的意向。
国内保险对外资开放市场11年以来,外资险企并未表现出当初市场预计的强大冲击力,尤其寿险公司,面临着行业人才流失、退保率高、分配渠道和代理人效率低下、偿付能力较差等多重问题。
不仅如此,银行系保险公司的扩张和监管政策的变化也限制了外资保险公司的经营环境。一位分析人士指出,相比具有市场竞争支配地位的国内保险公司,甚至内资背景的中小险企而言,外资保险公司分公司执照的授予存在更大的不确定性:“2005到2006年间成立的外资保险公司,分公司网店平均在七八家左右,而同时期的内资保险公司普遍已经达到了十五六家,因而外资寿险企业的高端产品非常依赖银保渠道。”
而这些变化促使外资保险公司不得不重新评估他们的业务模式。普华永道中国保险业主管合伙人林同文表示,一些外资保险公司希望通过股权转变,扩大规模增强竞争力,一些中资银行如地方性商业银行或城商行已经取代其他本地公司成为合资保险公司的目标合作伙伴。
外资性质仍具优势
尽管隐退之意明显,但大东方却选择保留25%的股份,分析人士认为,这或许是出于另一层考虑:绕开监管层对于股东持股比例的限制,避免一次性全部转让导致从外资保险公司变更为中资保险公司所可能带来审批上的不便。
《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规定,对于内资保险公司,单个股东(包括关联方)出资或者持股比例不得超过保险公司注册资本的20%。出于倡导股权分散理念、推动公司建立制衡机制、防止“一股独大”的考虑,这曾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是一条不可触碰的铁律。
但从近年行业实际看,严格简单的比例限制不利于吸引优质资本投资入股保险业,也带来少数公司因股权过于分散引发控制权之争、个别股东通过隐蔽持股规避监管等问题。
因此,2010年以来,保监会逐步放开了投资人的持股限制。今年4月份,保监会就《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第四条的有关问题发布通知,明确经中国保监会批准,保险公司单个股东(包括关联方)出资或者持股比例可以超过20%,但不得超过51%。
但通知对于持股20%以上股东也设定了必要的财务指标,包括最近一年年末总资产不少于100亿元人民币、净资产达到总资产的30%以上、累计对外长期股权投资不超过净资产;另一方面设定了投资经验标准,要求投资保险行业三年以上,且具有持续出资能力和管理能力。
显然,如大东方股份全部转让给重庆城投和重庆财信,那么中新大东方人寿将脱掉“洋外套”成为一家内资公司。但此时,重庆城投和重庆财信的持股比例都将超过20%,而后者并不完全符合上述通知的限制。
好在《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只针对外资股东出资或者持股比例占公司注册资本不足25%的保险公司,超过25%的,仍按照《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执行。
不过,一位分析人士指出,外资保险公司在股权转让时,保监会也要求参照内资保险公司处理,此笔交易的获批,或许也暗示着对外资险企股东持股比例的放松。“此笔交易的获批,或许原因之一是因为中新大东方50:50的股权比例安排是历史原因导致,由此而引致的股权转让亦可在实践中一定程度予以放宽。”
保险集团化经营热度不减
值得注意的是,鉴于重庆城投和重庆财信持有当地一家财险公司———安诚财险的股份,此次接盘也带有明显的集团化经营倾向。
公开信息显示,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2月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成立,总部位于重庆,注册资本金30亿元人民币,是重庆市市级国有重点企业。公司现有分支机构113家,主要分布在长三角、西三角和华北地区。此外,安诚财险旗下还设有独资子公司安诚保险销售公司、安澜保险经纪公司。目前,重庆城投现持有安诚财险20%股份为第一大股东,重庆财信持有3.3%的股份。业内人士指出,接盘之后,寿险、财险、销售和经纪公司牌照悉备,“实际上有成立保险集团的战略考虑。”
事实上,目前越来越多的保险公司热衷攒牌照、谋求集团化。
2010年,安邦接连将寿险和健康险两张保险牌照收入囊中,集团化雏形初现。2011年4月,安邦资产管理公司筹建,5月即获开业,创下从筹建到开业用时最短的纪录。6月,安邦保险集团获批成立。2011年9月,华泰保险成立了集团公司。目前,生命人寿也在加快集团化步伐。
除安邦保险集团与华泰保险集团之外,国内另有其他七家“老牌”保险集团公司,分别是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公司、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还有一家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华联合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为什么一定要成立集团?就是要从集团的角度调整资源,发挥公司综合性服务功能。”华泰保险董事长王梓木曾表示,集团化经营可以有效降低经营成本,提高公司的整体竞争实力。
不过,集团化也并非百利无害。北京工商大学保险学系主任王绪瑾认为,集团化将导致保险公司组织形式、股权关系、业务和风险结构趋于复杂,对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提出新挑战,但国内的保险公司绝大部分还不具备应对系统性风险的经验和能力。前任保监会主席吴定富也曾提出,公司越大,风险也越大。如果管理不加强、成本不降低、产品不创新,会十分危险。
一位中资保险公司高管认为:“保险集团未必有什么风险,但也未必有太大优势。集团化带来的交叉销售、产寿相互代理模式、规模经济确实带来成本优势,但目前也只有平安真正贯彻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