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近日表示,已经批准郑州商品交易所开展动力煤期货交易,在各项准备工作就绪和相关程序履行完毕后,中国证监会将批准郑商所挂牌动力煤期货合约。
郑商所有关负责人介绍,经过认真研究和深入调研,根据现货市场的实际情况和期货合约设计的技术要求,郑商所已经完成了动力煤期货合约和规则的前期设计工作,确定了价格代表性强的合约标的,拟定了较为严格的交易、结算和交割制度,论证了保证金、涨跌停板和持仓限额制度等风险控制措施。相关人士透露,动力煤期货最快将于今年9月中旬在郑商所上市。
煤炭是我国的主体能源,长期以来在一次能源生产和消费中占70%左右。煤炭按用途大体可分为动力煤和炼焦煤。动力煤主要用于发电和取暖。2012年煤炭产量36.5亿吨,其中动力煤产量约为29.1亿吨。
从消费来看,动力煤涉及电力、建材、冶金、化工等众多行业,其中电 力 行 业 是 动 力 煤 消 费 的 主 体 ,2012年电力行业消费动力煤约为19.4亿吨。如此庞大的市场使用率使得动力煤期货的社会认知度也相应较高。煤炭企业对于动力煤期货的关注度很高,许多大型煤企多次呼吁尽快上市动力煤期货,活跃度可期。
金银岛煤炭分析师戴兵表示,动力煤期货上市以后,应该不会呈现明显的机构投资一方火热,企业一方旁观的局面,与焦煤期货相比,企业的关注及参与程度,将会更强一些。
神火集团董事长李崇表示,动力煤期货将现货市场和金融市场有机结合,形成有效的价格发现机制,将为动力煤生产、贸易、消费等经营主体提供规避市场风险的有效工具和场所,促进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另一方面,与已经上市的焦煤期货相比,动力煤更适合正常的套保操作。银河期货动力煤研究员于洁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从“煤焦钢”产业链来说,上中下游企业可以通过期货中的焦煤、焦炭、螺纹钢三个品种进行一个产业链中相对完整和封闭的套期保值操作,投机者也可以通过三者之间的连带关系观测和挖掘其间的基差套利关系,交易较为活跃。与之相比,动力煤期货上市之后,“煤电联动”的关系将使煤炭和电力行业的众多企业聚焦于此,通过动力煤期货市场规避现货生产经营中的风险,实现保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