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公司在失去创始人文化以后,会迅速衰落蜕变成一家平庸的商业公司。我们希望阿里巴巴能走更远。”9月10日,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马云发邮件称,阿里巴巴“合伙人”制度已经在公司内试行和摸索了三年,现在则做正式宣布。
对这一外界已经热议多时的体系制度,阿里巴巴强调说,合伙人制度的出台是一种“企业内在动力机制”,通过公司运营实现使命传承,坚持公司的使命和长期利益,为客户、员工和股东创造长期价值。同时,阿里巴巴官方明确表态,这一制度早在2010年就在管理团队内部试运行,目前已有28名合伙人,包括董事局主席马云、董事局副主席蔡崇信,及首席执行官陆兆禧等。
此前有舆论认为,阿里巴巴的“合伙人”系为上市计划专设,而其目的是为保证上市后管理层对公司的控制权。但在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局主席马云给员工的邮件中,其强调说,有别于绝大部分现行的合伙人制度,建立的不是一个利益集团,更不是为了更好控制这家公司的权力机构,而是一种企业内在动力机制。阿里巴巴方面也表示,合伙人需要“在阿里巴巴工作五年以上,具备优秀的领导能力,高度认同公司文化,并且对公司发展有积极性贡献,愿意为公司文化和使命传承竭尽全力”。
对于“合伙人制度”,业内人士认为,合伙人制度存在合理性且为一种创新,阿里巴巴的合伙人制度,是为延续公司长久的经营理念及文化,不希望受到太多外界追寻短期利益的压力,使创办人辛苦建立的管理文化,不会轻易地被资本市场文化侵蚀。尤其是互联网公司,瞬息万变,需要熟悉运作的管理层,保持营运发展决策权和灵活管理。
企业界人士指出,在全世界的企业界,合伙人制度比较成功的公司是高盛,正是因为合伙人制度的延续,才让高盛在50年间从一个小而普通的公司成长为最优秀的投资银行,并在2007年次贷危机中逆势上扬。而麦肯锡也是合伙人制度,公司的所有权和管理权掌握在全球600位左右的合伙人手里,这一合伙人制度保证了麦肯锡作为一家咨询公司的独立和客观的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