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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手阿里、华数兆驰股份推智能云电视

2013年09月27日 07:24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唐强

  作为传统的家庭视听消费类电子产品商,兆驰股份(002429,前收盘价12.68元)对经营模式转型的渴望日益加深。继9月23日携手同洲电子(002052,收盘价12.75元)升级电视机机顶盒后,兆驰股份又于今日宣布,公司将联手阿里、华数推出智能云电视机,其股票将于27日复牌交易。

  9月26日,兆驰股份和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数集团)、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共同签署了《三方战略合作协议》,约定充分利用三方资源优势,在文化传媒产业打造多方共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该协议自9月26日起生效,有效期2年。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上述三方将建立一个集数字电视、互联网、电子商务平台为一体的新的运营模式,共同提供视频、购物、游戏等服务,打造云计算、大数据的智慧运营平台。需要注意的是,阿里为智能终端操作系统 “云OS”的著作权人,是电子商务公司和在线支付平台阿里巴巴集团下辖的子公司。

  与此同时,兆驰股份还分别与华数传媒 (000156,收盘价30.14元)、浙江华数签署了在杭州网与浙江省网的具体业务运作协议,有效期将从2013年9月26日起至2015年9月30日止。通过这样的合作,兆驰股份欲借机实现经营模式的转变,逐步实现硬件与运营服务业务并举。

  根据协议,兆驰股份将参与华数传媒在杭州地区的广电运营服务,以及浙江华数在浙江省(除杭州地区外)的广电运营服务。合作三方将通过包括但不限于“预存服务费送智能云电视”等具体的方式实施合作,华数传媒和浙江华数将分别授权兆驰股份代理销售华数服务产品。华数传媒和浙江华数将扩大高端用户的规模,提高其付费用户的渗透率,共同打造集三网融合为一体的高端智能云电视服务。

  届时,兆驰股份将负责智能云电视机终端的研发、设计与制造,并将华数DVB、OTT、阿里云OS融合为一体集成在智能云电视终端。DVB即数字视频广播,OTT意指互联网企业越过运营商发展基于开放互联网的各种视频和数据服务业务,阿里云OS为集云数据存储、云计算服务和云操作系统为一体的新一代操作系统。

  首批智能云电视将采用线上销售(指阿里的电子商务平台)和线下销售 (指华数传媒和浙江华数的营销渠道)相结合的销售模式,预计2013年11月正式上市,首期将以“预存服务费送智能云电视”的形式推广。此外,上述三方还将在全国范围内利用与各类媒体的业务合作机会对该合作项目进行宣传。


(责任编辑: 魏京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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