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集团CEO陆兆禧10日公开表示,“今天的香港市场,对新兴企业的治理结构创新,还需要时间研究和消化。我们决定不选择在香港上市。”这是阿里巴巴集团管理团队首次就IPO相关事宜作出公开表态。
阿里巴巴集团新闻发言人表示,一直欢迎讨论“合伙人制度”这一机制创新。阿里巴巴没有递交过正式申请,没有要求过AB双重股权结构,没有挑战香港市场所奉行的“同股同权”标准。但在没有认真倾听阿里巴巴真实需求的前提下,就对不存在的事实和传言进行讨论,并由此得出“结论”,对此表示遗憾。因此,集团作出上述决定。
(责任编辑: 韦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