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一次专项检查活动不会解决首发信息披露中存在的全部问题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11日透露,在IPO财务专项检查过程中,共有622家企业提交自查报告,268家企业提交终止审查申请,终止审查数量占此前在审IPO企业家数的30.49%。他同时表示,提高首发信息披露质量是一项需要长抓不懈的任务,不会通过一次专项检查活动就解决全部问题,证监会今后将从五方面提升发行监管工作的有效性。
为切实推进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提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财务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督促中介机构勤勉尽责,证监会于2012年年底启动首发公司财务会计信息专项检查工作。
“本次工作历经发行人及中介机构自查、发行审核部门对自查报告进行审阅、证监会组织经验丰富的会计师进行抽查等三个阶段,目前现场检查工作已完成,相关意见陆续反馈给发行人和中介机构。”新闻发言人透露。
他介绍,在此次检查过程中,通过对自查报告的审阅及抽查工作,发现部分企业存在财务基础较为薄弱、内部控制质量有待提高、会计处理不恰当、招股说明书财务信息披露针对性不足等情况;部分中介机构在执业过程中未严格遵守执业准则,核查程序不到位,未能保持必要的执业敏感和谨慎性等情况。
“对这类问题,发行监管部门会通过反馈意见向发行人和中介机构明确提出,要求整改落实。”新闻发言人说。
他同时介绍,检查中还发现个别企业存在体外资金循环、虚构交易或代垫成本、虚增业绩等违法违规问题的线索。其中,河南天丰节能板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秋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已移交稽查部门,其他涉及弄虚做假的公司,发行监管部门将严格对照相关立案标准,符合标准的,将移送稽查部门。(证券日报 朱宝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