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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物贸遭证监会调查 股价开跌戳破伪自贸区概念泡沫 

2013年10月17日 07:01    来源: 中国经济网    

 

  在3个月内公司股价拉出16个涨停板的上海物贸因信披违规遭遇证监会的立案调查,其股价也不再牛气,在公司公布立案调查公告后,10月16日股价下跌,报收于12.83元/股,当日跌幅为5.45%。

  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厉健律师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上海物贸同时收到上海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和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表明事态升级,公司可能存在更为严重的信披违规行为,今后被行政处罚的概率极高。

  上海物贸证券事务代表徐玮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则表示,证监会的立案调查还在做准备工作,目前没有新的进展。

  立案调查目前没有实质进展

  2013年10月12日,上海物贸和物贸B股同时发布公告称,公司于10月11日收到上海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证监会《立案通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根据上海物贸公告显示,上海物贸被调查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公司财务方面。

  上海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下称《决定书》)指出,上海物贸存在以下问题: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燃料有限公司2012年前三季度通过调节暂估存货数量、金额、延后确认材料采购结转库存商品数量、金额、未按要求计提费用、未及时对价格波动较大的存货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等方式,少计营业成本、少计费用、少计资产减值损失,导致公司披露的2012年一季度、半年度和三季度报告未能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2007]第 40号)第二条的规定。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现要求公司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对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行为及时予以整改。

  而对于被立案调查的进展情况,上海物贸证券事务代表徐玮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证监会的立案调查还在做准备工作,目前没有新的进展。

  事实上,上海证监局对上海物贸的违规事件也做出了时间上的约束。《决定书》指出,上海物贸应当在2013年11月15日前,向上海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上海证监局将组织检查验收。

  但是,徐玮表示,目前没有给上海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公司会配合证监会的调查,在调查结果没有出来之前,一切都不能说。

  3个月股价涨幅高达232%

  《证券日报》记者通过wind数据统计显示,上海物贸股价自今年7月份至10月16日,共涨停16次。股价从7月1日的3.86元/股一路走高,昨日报收于12.83元/股,在3个月的时间内,其股价涨幅高达232%。而值得一提的是,上海物贸股价在9月25日曾涨到18.3元/股,如果以此数据相比,上海物贸的股价近几个月涨幅达到了374%。

  对于股价的疯涨,在业内人士看来,主要受上海自贸区概念影响所致。毕竟上海物贸是百联集团旗下企业,而拥有国资背景的百联集团则是建设上海自贸区的受益者之一。

  而在上海物贸看来,公司股价的暴涨虽然与自贸区概念有关系,但是公司并没有与自贸区有实质性业务关系。

  徐玮对记者表示,公司股价异动后也多次发布公告,“至目前为止,公司尚未对进入自贸区开展经营活动等事宜进行相关的评估和筹划工作”。

  从上海物贸的股价异动公告中可以看出,公司并没有与自贸区有任何的业务。那么,上海物贸是否属于伪自贸区概念股呢?如果这样,对股民造成的损失将由谁负责?

  对此,厉健律师认为,虽然上海物贸存在游资炒作情况,有不少股民跟风被套,但从法律角度来说,上市公司依法披露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在此前提下,股民炒股亏钱当然风险自负,但是,如果上市公司信披违法严重误导股民,由此遭受的损失当然要由上市公司全额赔偿。

  股民开始维权

  事实上,上市公司信披违规的案例在资本市场上屡现不鲜,相关部门也在加大力量来查处相关违规的企业。那么,对于上海物贸来说,被查出信披违规是有意为之还是企业的疏忽所致?

  对此,徐玮并没有给出准确的答案。“证监会已经进行调查,调查结果需等待”。

  而在厉健看来,上海物贸信披违规是有意为之。“根据监管措施所认定的上海物贸违规事实,显然不是上市公司疏忽所致,而是通过会计账务处理有意为之”。同时,厉健认为,证监会已经对上海物贸做出立案调查,后期应会有处罚决定,而当初购买上海物贸股票的股民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申请赔偿。

  事实上,为了维护广大因虚假陈述受损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和厉健律师向曾经购买过上海物贸A股、物贸B股股票,并遭受虚假陈述损害的投资者联合前期征集诉讼委托,拟代理投资者索赔。

  厉健表示,根据最高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规定,一旦证监会认定上海物贸信息披露违法并作出行政处罚,则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税金、利息损失)。

  那么,对于这次信披违规,上海物贸将付出多大的代价?在厉健看来,目前证监会尚未作出行政处罚,索赔条件还有待进一步确认,继续持股投资者的损失暂时无法精确计算,现在还很难估算索赔总金额。“这两天已经接到二十余位股民来电咨询索赔事宜,已有一些股民寄出索赔资料,符合暂定索赔条件的股民主要集中在近两月投资买入该股并在立案后遭受损失的群体,例如,股民陆先生在2013年10月11日以14.91元/股买入上海物贸A股53600股,在2013年10月14日(证监会立案公告后)以13.8元/股全部卖出,一旦证监会作出处罚,则陆先生可起诉索赔差额损失59496元及相应佣金、税金、利息损失等”。

  厉健指出,通常证监会在立案后几个月公布调查结果,目前在索赔预登记阶段,一旦证监会作出处罚决定,会在第一时间代理投资者起诉上海物贸。

  而对于股民维权一事,在徐玮看来,国家有相关的法律可依,目前,公司没有收到任何维权的资料。 (证券日报 夏 芳)


(责任编辑: 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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