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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重整治违法违规 提高监管效力仍待修法

2013年10月23日 07:13    来源: 国际金融报    

  今年以来,证监会针对市场违法违规者所开出的罚单之严历史上罕见。尽管受制于法律条文,很多处罚金额看似不大,但是频繁使用的“暂停业务资格”“终身市场禁入”等措施已让整个市场感受到了压力。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日前宣布,证监会已于近日分别对万福生科案、天能科技案、新大地案的涉案主体及相关责任人员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这三起欺诈发行类案件备受市场关注。其中,万福生科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在发行上市后又违反信息披露义务,涉嫌构成欺诈发行股票罪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天能科技、新大地两家公司虽未取得发行核准,但其IPO申报材料有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

  根据证监会信息,证监会对万福生科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业务收入2555万元,并处以5110万元罚款,暂停保荐业务许可3个月;对公司高管和万福生科项目相关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撤销证券从业资格。

  此外,证监会对天能科技和新大地两公司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两公司高管终身证券市场禁入等,相关保荐代表人也被分别处以15万元罚款并终身证券市场禁入。

  按照法律规定,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标准对公司不高于60万元,对个人不高于30万元。在上述三起案件中,行政处罚的数额也未能超过该标准。这也让不少投资者感到“如此罚金九牛一毛”怎会震慑市场?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为提高监管的效力,证监会采取了综合手段加大违法违规者要付出的代价。证监会新闻发言人介绍说,在上述案件的处理上,证监会除了依法对相关主体和责任人员课以高额罚金,还通过暂停、撤销从业资格或市场禁入的处罚,大幅提高违法和失信成本,有数名当事人被“顶格”处罚,对市场参与者形成了强有力的执法威慑。

  长期以来,证监会在执法方面手段不足、空间有限的问题制约着监管效力的发挥。尽管在巨大的舆论压力下,证监会也在尽其所能重拳整治违法违规行为,但现行法律的滞后性日益凸显。

  实际上,近年来,无论是市场还是学术界对修改证券法的呼声越来越高。而今年证监会也组织有关方面就证券法修订做了大量的工作,争取早日进入立法计划。

  证监会主席肖钢近日表态,要坚决查处欺诈发行、违法披露、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老鼠仓等严重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违法行为,提高违法违规成本。若要实现这一点,必须要有法律作为保障。(新华社记者 赵晓辉 陶俊洁)


(责任编辑: 华青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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