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科院经济所研究员汪丽娜认为,越是买不起房的中低收入家庭,越难提取公积金,“公积金只能长期闲置在账户里,等待老了退休后提取”。公积金使用范围狭窄,几乎演变为养老金,有“劫贫济富”的嫌疑,她呼吁住房公积金制度应尽快改革,不要有违初衷。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资金归属性决定了其使用权只能限于住房领域,同时,因为严格的程序限制,以及刚性的使用原则,使得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存在很大的障碍。但随着房价的不断增高,以及利率的不断下降,公积金越来越呈现出“劫贫济富”的状况。
这种表现主要在两个方面,一是作为一种福利性储金,其中有相当部分来自于职工工资的扣缴,也相当于职工的一种法定存款。不过,由于公积金采取的是低息的政策,其利率低于银行存款,在银行“负利率”和物价“高增长”的双重压力下,公积金无法实现保值增值,而公积金入市也好,投资也罢,甚至放到银行中睡大觉,其间的利差并没有让缴存者受益,存在事实上的“劫贫济富”。
另一方面,正如专家所分析的那样,随着房价的快速上涨,越来越多的人无力支付首付,买不起房,只能让公积金沉淀,甚至贬值。而其他诸如购买房、大修房、租房、出境定居、离退休、重大疾病等可以提取的条件,都是特定的约束,再加上手续繁琐,使得公积金有逐渐演变为养老金的趋势。只是到了彼时,公积金的贬值和缩水恐怕已经相当严重了。要知道,在没有实行重大疾病可以提取的政策之前,公积金的使用渠道更加狭窄。
改革应当实现多元化,一是要丰富公积金的使用范围,使其更贴近于民生需要,发挥“救急”和“济困”的作用。在确保住房为主体的情况下,可以向求学、治病等领域延伸;同时,应允许与住房相关的支出都可使用;二是要加快现有的法律修改,着眼于简化公积金办理手续、降低公积金贷款门槛、缩短审批的时间。三是要降低首付比例,提高贷款额度,延长还贷时间,让低收入者真正有机会利用公积金购得起房,并实现兜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