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保监会网站获悉,保监会要求各保险公司贯彻实施《保险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保险消费投诉处理的各项制度机制。
保监会要求各机构按照《投诉办法》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保险消费投诉处理的各项制度机制。对不符合《投诉办法》规定的要进行修改,并做好新旧制度的衔接工作,确保《投诉办法》顺利实施。
文件要求各保监局要加强对辖区保险消费投诉事项转办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既要通过转办的方式监督保险公司的投诉处理工作,发挥转办制度对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工作的促进作用,又要防止在转办中出现推诿、敷衍、扯皮现象。
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保险消费投诉是广大保险消费者反映问题,请求解决与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有关争议的主要方式。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工作是否规范高效,关系到广大保险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对保险业的健康稳定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