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12月13日,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和创业板发行监管部联合发布了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预先披露等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证监会要求在审企业提交的相关文件中,财务资料的审计基准日应不早于2013年12月31日。分析人士认为,这或许意味着,部分企业的上市道路上又多了一道“坎”。
证监会特别强调,为及时披露财务信息,保障信披质量,在审企业提交的相关文件中财务资料的审计基准日应不早于2013年12月31日。同时,新申请首发企业财务资料的审计基准日参照上述要求执行。分析人士认为,上述要求意味着未过会的拟上市公司,必须向证监会补充2013年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一位资深保代对记者表示,补充披露2013年财务数据将是非常繁琐的工作,由于补充的财务数据直接关系到能否成功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必然更慎重。而对所需时间,这位人士称很难具体估计,一般两个月能交出来都算迅速的,且公司规模越大,整理财务数据的时间往往就越长。而对已过会的83家“准”上市公司而言,无疑幸运地免除了这项工作。若过会企业在拿到批文后选择立刻上市,而在审企业又迟迟无法补充财务数据,不排除新股发行节奏在明年上半年呈现出 “前紧后松”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