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美的生活电器销售有限公司业务经理张某和财物经理王某利用职务之便,串通侵占公司货款47.74万元。记者上午获悉,两人均因职务侵占罪被朝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法院查明,业务经理张某在2011年间利用自身职务便利,虚构赠品采购合同,并串通财务经理王某通过审核,两人以此手段先后侵占公司货款47.74万元。事后,张某向公司主动交代了侵占事实,王某经公安机关通知后主动归案。案件审理期间,两人均退赔了侵占所得。
法院认为,张某、王某作为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务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构成职务侵占罪。鉴于两人均有自首情节且主动退赔全部违法所得,对二人依法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做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