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求利益的无良商家,居然将两年前生产的月饼回炉再造。记者昨天了解到,经奉贤区检察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提起公诉,上海盼盼食品有限公司的股东张某等5人被奉贤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至5年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12万元至10万元,且不得再从事与食品相关的行业(本报2013年7月29日曾详细报道)。
据悉,上海盼盼食品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26日注册成立,共有张某、冯某等5个股东,是一家小成本的食品生产企业,主要经营区域是上海和周边的一些小城镇。2012年6月,为了节省成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提议将过期的月饼馅料回收并重新加工制作成新的月饼,其他4个股东均表示同意。同年7月,张某等人指使员工剥离回收的过期、霉变莲蓉、椰蓉等月饼皮,并将过期月饼馅料掺入新鲜馅料中重新加工生产月饼,直至2012年8月7日被员工举报案发。奉贤区质监部门赶到现场后当场查获过期馅料约3000公斤。
据统计,上海盼盼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掺入回收的过期馅料的月饼馅达6994公斤,共计人民币10万余元。这些问题月饼销往连云港柯氏贸易有限公司等十余家单位,案发后部分问题月饼被追回销毁。
经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盼盼公司生产的豆沙蛋黄月饼、红豆细沙月饼、黑芝麻月饼均有严重的霉菌超标现象。
据了解,盼盼月饼案是奉贤区检察院建立食品安全首办监督员以来的第一起案件。该院利用“刑事司法行政执法相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在发现案情后由侦监部门食品安全专案组第一时间介入,督促质监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此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