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小伙李某系某科技公司员工,去年1月至3月间他在公司收发室内先后盗取了6张银行邮寄给同事的信用卡,盗刷近5万元。近日,嘉定区法院一审判决李某有期徒刑1年3个月,处罚金3000元。
盗得信用卡后,李某先是借用其中一名卡主的手机,拨通银行客服电话,并成功开卡。之后,他多次冒充银行工作人员,电话联系其他几名卡主。在骗取准确的身份信息后,又以卡主的身份通过银行客服顺利开卡。
信用卡开通后,李某便疯狂消费,先后以刷卡取现、网上购物消费、套现等方式使用上述信用卡,共计花费4.9万余元。
在接到被害人反映后,发卡银行遂向警方报案。去年4月25日,公安机关将李某抓获,李某到案后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法院审理认为,李某盗窃他人信用卡并使用,涉及金额较多,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