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越秀和万科两家房企入股银行,成为一个标志性的金融事件,不少专家学者对此莫衷一是,有认为房企此举具有趋利避险和疏通融资渠道之功效,也有担忧二者融合可能会对整个经济产生不良影响,等等。在笔者看来,房地产入股银行无论出于何种目的,有三个问题值得高度关注。
首先,房企入股银行真实意图应摸透。各方分析表明,房企入股银行可能出于三种原因:一是房企自感房地产发展受制于宏观调控政策,未来盈利形势不乐观,出于防范行业风险和自救目的;二是房企直接融资渠道不畅且成本过高,想通过入股打通融资关节,提高资金易得性;三是看好银行利润和股金分红,尤其看中银行极富(上市)潜力的前景。应该说,若房企出于上述目的而入股,在当前具有一定积极意义,可以开凿民间资金入股银行通道,实现产业金融高度融合。政府及相关部门应牵线搭桥,让更多实体企业入股银行,有效完善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银行向现代企业迈进。但如果房企想通过入股银行、提高占股比例的方式,达到控制和绑架银行正常信贷经营行为、牟取自身融资便利和扩大自身经营利益的目的,政府和银行监管当局则应尽快介入监管,消除银行未来的经营隐患。
其次,房企与银行融合的合规性要把关。房企入股银行,能为房企的发展创造更好的融资环境,只要合规,应该被允许。但如果房企成为银行大股东后,迫使银行向其发放更多贷款而占据了更多的金融资源,不仅会严重影响其他实体企业进入金融领域,还会使整个社会的资源出现不合理流动,形成新的资源分配不公、配置不合理现象。同时,还极有可能出现今后地产商在商品房销售、买地及商品房建设等方面“绑架”银行,给金融稳定带来更大压力。此外,监管部门应规定,房企作为大股东,贷款条件和利率不能低于其他贷款人,否则容易造成贷款风险度集中和贷款关联度过高等问题,也容易形成内部操纵行为,对银行抵御风险和完善内部风险控制极为不利。对此,监管当局要严格规范股东行为,同时,要定期加强对银行与房企之间信贷行为的跟踪监管,防止银行与房企之间不正当信贷利益输送,使银行与房企之间的合作始终运行在合规轨道上。
第三,房企与银行“联姻”风险应控制好。房企是目前中国经济体系中的“高富帅”,银行招其“入赘”,实质是在为资金找出路,为盈利打基础。而房企则是在为融资找靠山,以更好地扩张业务。房企与银行的这种婚配,实易形成“近亲繁殖”,即造成资金过多地向房企倾斜:一方面会进一步推高房地产价格,继续吹大房地产“泡沫”,使国家调控房地产政策持续失效;另一方面,一旦整体经济形势疲软,房地产价格下降,银行资金就会被房地产套牢,使银行不良贷款坏账上升,对整个银行业发展将是灾难。据报道,2013年末,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71.9万亿元,同比增长14%。其中,房地产贷款增速超过了各项贷款增速5个百分点,占全部银行贷款增速的三分之一,同比多增近万亿元。在国家严厉调控房地产和控制信贷资金进入房地产的大背景下,一旦房企入股银行,可以想像,投向房地产的信贷资金将更多,其后果十分可怕。对此,政府及监管部门不能无动于衷,应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规定二者之间的资金运用规模,禁止信贷暗箱操作和利益输送,防范信贷风险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