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地方能否成为国内金融改革的突破口?这样一个问题已经成了国内外金融市场最关注的大问题。可以说,自从温州金融改革试验区方案推出以来,各个地方一直在探索地方金融改革之路,都希望深化地方金融改革并把它成为当前中国金融改革的突破口。
据悉,中国首部金融地方性法规《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将于3月1号正式实施,其中刚刚公布的实施细则,目前正在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这些具体规则的制定实际上是宣告了民间借贷的合法化。此外,条例及细则还对风险防范和处置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做了规定,特别是确定了强制备案制度。有消息说,相关的细则还在地方金融管理部门、民间融资服务主体、民间借贷、定向债券融资和定向集合资金、风险防范和处置等五个方面对条例进行了补充、明确和界定。
首先,对于这样一个法律文件的出台,最为重要的要建立起民间信贷市场的规则,保证民间信贷市场能够以市场法则有效运行,以便减少市场可能面临的风险。但这里需要注意的一点是,通过法律的方式保证民间信贷的合法化,最为核心的问题仍然是如何让这些法律规则保证市场在民间信贷中起到决定性的作用,整个民间信贷运作是以市场的有效价格机制来保证,而并非由监管层来保证。监管层需要做的仅仅是保证市场的产权清楚界定,保证当事人在借贷的过程中能够在一个公平公正的交易平台上签订合同,保证这些签订的合同能够有效履行,及保证弱势者的利益不被受到侵害。在此基础上,民间借贷的合法化可以让地方金融市场逐渐发展起来,并通过这个市场提高服务于当地经济的能力,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与繁荣。
不过,对于现代金融市场来说,其金融产品不仅为可贸易品,而且在现代网络与通讯技术条件下可以瞬间在市场中快速流动。因此,金融市场不仅完全是一个全国性的统一市场,而是一个金融资源快速流动的全国性的统一市场。因此,在这样一个金融市场,自下而上的地方金融改革对全国金融改革的推动的确能够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要取得突破性的进展是不可能的。
就当前的中国金融市场来说,仍然没有完全实现市场化。如果利率市场化改革进展不快、中国资本项目不全面开放、人民币不可自由兑换,那么金融市场有效的价格机制也无法形成。当前国内民间市场之所以如此发达,地方的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不在于这些民间金融市场法律不健全,而是国内正规的金融市场不发达,价格机制扭曲。因此,要发展地方金融市场,更为重要的是要深化正规金融体系的改革。
此外,进入现代社会,特别是现代网络世界,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不仅体现一个社会的公平程度,也是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及个人和社会福利水平不断提高最有效的工具。因为,公平的金融服务不仅可能使每个家庭更容易获得储蓄和信贷工具,使单个家庭更好地安排支出,如耐用消费品、房产、子女教育、养老等方面的支出,而且也是家庭财富增长的重要渠道。对于企业来说,有效的金融服务有利于其资金周转和投资、更好地安排生产,实现更高的利润。同时,家庭与企业还需要更多的防范风险的产品,使其能以较合理的成本来应对未来世界的不确定性。此外,信用卡、网络银行、移动网络等支付技术对于简化交易方式、降低交易成本起到重要的作用。也正是这种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促进财富增长、人力资本的积累、社会和家庭福利提高、提高企业生产率等。
在当前中国,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还是处于一个较低的水平,特别是农村更是如此。而这种情况的出现,不仅在于国内金融市场的不发达,也在于金融市场存在严重的缺陷,如信息不对称、合约履行制度不完全、监管层对市场管制和参与过多等。这不仅使金融资源不能有效配置,更是让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覆盖面小。要克服这些障碍,政府就得通过金融创新的方式,在传统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和非正规金融机制之间建立起更多的小微金融机构。这些小微金融机构比传统金融组织更为灵活,更贴近民生,从而也能够为中低收入阶层的民众提高更多的金融服务。对地方金融改革来说,小微金融同样是未来金融发展的主流模式。问题在于各地方的民众、企业、政府、金融机构等能否用智慧建立起金融服务覆盖率广泛的小微金融发展体系,这才是目前国内地方金融发展突破口。
总之,地方金融改革能否成为中国金融改革的突破口,目前是相当不确定的。这既有中央政府的原因,更重要还在于地方金融改革能否摆脱传统金融束缚并创新出一套新的金融发展模式,在于如何把握好当前金融市场发展的趋势。但愿这个法律推出对地方金融发展能够起到一定的作用。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