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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企炒股比例不得高于上季末总资产30%

2014年02月20日 07:48    来源: 京华时报     牛颖惠

  昨天,保监会正式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保险资金运用比例监管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险资股权类投资不得超过上季末总资产的30%。2013年保险机构资产总额为8.29万亿元,理论上能为证券市场带来4000亿元左右的资金。

  保监会表示,根据风险收益特征,将资产划分为流动性资产、固定收益类资产、权益类资产、不动产类资产和其他金融资产等五个大类资产。投资权益类资产、不动产类资产、其他金融资产、境外投资的账面余额占保险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监管比例分别不高于30%、30%、25%、15%,投资流动性资产、固定收益类资产无监管比例限制。投资单一上述资产的监管比例均不高于保险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5%,投资单一法人主体余额的监管比例不高于保险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20%。

  此前保险公司投资证券基金和股票等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得超过该保险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25%。

 


(责任编辑: 韦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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