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证监会一纸罚单抵达光大证券,曾经“名噪一时”的天丰节能造假一事终于尘埃落定。光大证券昨晚表示,该公司4日收到证监会罚单,在上述项目上连罚带没收,累计失血645万元。
光大证券公告称,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给予警告,没收业务收入215万元,并处以430万元罚款。对相关保荐代表人李瑞瑜、水润东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
根据证监会通报,天丰节能于2012年4月12日向证监会报送IPO申请文件。2013年4月15日,IPO财务专项检查小组进驻天丰节能开展现场检查,发现其存在违法违规嫌疑,并启动调查,发现该公司涉嫌虚增收入、虚增资产、关联交易非关联化、关联交易未入账等违法违规行为,而且在报送IPO申请文件及财务自查报告中虚假记载。保荐机构光大证券在去年6月20日遭到证监会立案调查。
光大证券最新公告称,因天丰节能项目,公司于2013年11月2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值得注意的是,这也是继8·16事件被罚5.32亿元后,光大证券再次失血。根据此前发布的业绩预告,受累巨额罚款,光大证券201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只有2.13亿元,同比可能大幅下滑7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