扰攘一年的阿里巴巴上市一事终于以阿里弃港赴美而告终。与这单估值逾千亿美元的大单失之交臂,香港财经圈无人不惋惜。就是众多散户小股民,眼看另一大网络股腾讯10年前上市股价仅3.7港元,如今一度突破600港元,给投资者带来百倍以上收益,一直憧憬阿里能再给港人一个大大的投资红包。如今梦碎,那份失落难以言表。
伴随阿里宣布赴美上市消息的,是一度传言阿里借壳的“文化中国”和“中信21”两只股,这两只股票朦胧题材破碎,股价大幅跳水,一天内分别急跌10.5%及9.6%。
其实,关于阿里是选择香港还是美国上市的讨论和争议每隔几个月就来一波,大小理由都说遍了,无非是香港能否接受马云团队所坚持的“合伙人制度”,香港应否为“大单”弃守所坚持的“同股同权原则”?
就一般而言,与时俱进,加速创新,接轨国际化,利益最大化,在不断追求改革的内地人看来天经地义,对阻碍发展的条条框框改了就是,怎能放任估值世界第二(仅次于谷歌)的大单旁落?
具体而言,香港不是没有意愿修改条例,香港证交所就已提出了修订意见。但不少财经和法律人士指出,香港与美国不同,美国有集体诉讼制度保障小投资者的利益,香港如认可“同股不同权”的修改,连带法律、法例都需修订,这就是一个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系统工程,这需要时间,也更需要慎重“保护投资者利益”是核心,为一时、一事而修改,“恶例一开,后患无穷”。这也是为何一力推动阿里来港上市的香港证交所主席李小加,在第一时间发表感言“祝福阿里”,同时“为香港自豪”的含义所在。
据香港财经媒体分析,阿里最终放弃香港的原因,既有具体“争拗”,这包括“合伙人制度”,也包括高管层禁售期较长不为阿里所接受等原因;更有阿里急于上市,等不起的大背景。这大背景至少有三条,一是科技网络股的高潮时不我待,从腾讯、Facebook等的股市表现可看出,眼下是网络股上市的好时机,一旦大势逆转,时机不再,如阿里这样的巨无霸公司上市结果难料;二是国内阿里与腾讯在线上线下业务全面开展“埋身肉搏”,同时各类收购战打得也如火如荼,这既需要大量资金支撑,在收购上更需以股换股降低收购成本;三是马云(及其他合伙人)的自身限制,因为阿里的合伙人联同其他投资者,于2012年与雅虎签下协议,倘阿里于2015年底之前成功整体上市,合伙人便有权进一步买回雅虎持有的余下股权(约24%)。换言之,若过了2015年的死线,雅虎便无义务卖出股权,这将对合伙人的控股权带来很大威胁。基于上述原因,马云等不起,只能与香港说拜拜。
阿里不来香港,自然是香港的损失,但也有人翻出阿里巴巴子公司当年在港上市有私有化的“劣迹”,说对投资者而言,从阿里这样“太精明”的公司身上未必赚得到钱,不来也罢。2007年11月,阿里巴巴以13.5元招股价上市,股价一度升至最高38.92元,其后一直下跌,最低跌至3.6元。问题是报章上当年也充斥阿里要装进这样那样业务的好消息,结果这些“憧憬”都是投资者的一厢情愿,阿里反而在股价低迷之时私有化“劝说”投资者前途渺茫,回头是岸。结果以13.5元回购,等于无息借钱几十亿,打造起如日中天的淘宝。有此前科,也就难怪香港监管当局不乐意再为阿里网开一面。说句诛心的话,有些信不过阿里团队的操守。
但更多财经人士从香港未来发展的角度担心阿里弃港赴美,会影响香港对科技股的吸引力。从香港股市长远发展来看,香港需要引入不同行业的公司,来纠正目前侧重地产金融股、不健康的市场结构。阿里若能来港上市,会增大对国内外科技公司,如小米一类的吸引力。有香港“创业板之父”之称的罗康瑞就大声疾呼,应当邀请阿里来香港创业板上市。他以当年香港失去新浪上市为例称,“创业板成立初期(1999年)我们曾邀请新浪、搜狐等内地科网公司来港上市,可惜它们的注册地美国特拉华州未获港交所接纳为认可司法权区,结果它们全部在美上市。港交所2012年主动开放特拉华为认可司法区,但再未能吸引当地注册科网公司回流。其他科网公司见阿里到美国,只会跟随,香港无法凝聚科技股,更难吸引这类企业来港上市”。按他的意见,保障投资者利益关键在于信息披露制度,让投资者自行决定是否投资实行“合伙人制度”的公司。 (王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