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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信坏账风波敲响P2P监管警钟

2014年04月17日 07:22    来源: 京华时报    

  近日,“宜信有8亿贷款坏账”的消息再次将P2P行业的风险推至风口浪尖。4月13日,宜信董事长唐宁向员工发送内部信,对8亿元坏账传闻予以回应,称宜信在东北的房地产项目运作正常,有13.1%的资金配置在各种房地产项目上。尽管宜信否认了相关传闻,但是此类风险事件无疑在提醒投资者需要警钟长鸣。

  □事件P2P大佬宜信身陷坏账风波

  近日,国内P2P(个人对个人)网贷公司龙头老大宜信深陷坏账泥潭。4月8日,有媒体报道,业内老牌P2P宜信被爆出在东北有8亿元贷款坏账,贷款主体已遭到多起诉讼,宜信即使申请资产保全,也很难追回全部欠款。有报道称,宜信的坏账公司本身是个皮包公司,尽职调查时的银行流水都是造假的,抵押物都是东北4线以下城市的烂尾楼。但在高达22%的利率吸引下,宜信仍然放出了这笔贷款。

  当天,宜信公司声明指出该报道与事实严重不符。此后,宜信又称,公司在东北地区开展的多个地产项目,总规模远未达到8亿元。宜信与各项目合作方定期进行项目调查和跟进,目前各项目均正常运作,并未发现某些网络媒体所讲的“造假和跑路情况”。

  □回应宜信13.1%资金投于地产项目

  面对众多的质疑,4月13日晚,宜信CEO唐宁向员工发出的一封内部信首次公开房地产相关业务,称在东北开展的房地产“只有3个项目,2.64亿额度,项目运作均正常。”

  记者了解到,宜信财富销售涉及房地产项目包含两类,一类是通过有限合伙制企业(即PE),理财人以合伙人的身份与宜信签订合同;另一类是代销房地产信托的相关产品。

  宜信内部员工在日前一次投资者交流活动上告诉记者,宜信开展的多个地产项目并不是P2P的项目,P2P平台一个借款人最多借50万,房地产项目拆成多个标的非常费劲,并不现实,这次房地产项目产品是财富管理的业务。

  唐宁也在公开信中指出:“在宜信财富一年接近500亿的资产配置中,只有13.1%的资金配置到了各种房地产项目上,且有超值的抵押担保。”即投向房地产项目的资金有65.5亿元,地产项目配置比例高于房地产信托配置比例。

  □分析 P2P行业风险不容忽视

  作为国内最早试水P2P的企业之一,宜信另辟蹊径,提供债权转让模式的服务,并大力发展线下业务,被一些P2P行业人士视为异类。宜信事件虽无定论,但是P2P行业本身的风险并不容小视。

  就在记者发稿之前,又有消息显示,深圳有一家P2P平台钱海创投被曝接受深圳公安经济侦查处的调查。凡此种种,无疑折射出P2P公司风控能力不足的弊端。

  目前,对国内P2P网贷的分类有几种:第一种是纯线上模式,以拍拍贷为代表;第二种是线上线下结合模式,以人人聚财、有利网为代表;第三种则是纯线下+债权转让模式,代表即是宜信。所谓的线下债权转让模式,就是宜信的创始人唐宁或其他高管提前放款给需要借款的用户,唐宁再把获得的债权进行拆分组合打包成类固定收益的产品,并通过销售队伍将其销售给投资理财客户。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副秘书长李安渝表示,宜信此次坏账事件本身并不大,但其暴露出来的P2P系统性风险不容小觑,“此前我们所指的坏账风险通常是由于其收益率不达预期,本来说好要20%的收益率,但是最终只有17%或者15%,但是宜信此次事件让我们看到中国P2P的系统性风险”。

  □监管 国务院决定银监会牵头P2P监管研究

  根据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谢平主持的《互联网金融报告2014》,自2006年开始,P2P借贷平台在中国陆续出现并呈快速发展趋势。截至2013年末,至少有238家活跃的P2P借贷平台,整体数量在700家到800家之间,成交额超过1000亿人民币。

  但是,对于这样一个快速发展的行业,P2P监管却一直处于空白。上述报告提出,对于涉及公众利益的金融行为,仅有行业自律是不够的,必须有严格的他律。政府部门也应该研究讨论,确定P2P网贷平台机构性质,确定监管主体、监管内容和监管形式。

  任何创新都在监管之前,但是任何金融行业都必须受到监管。银监会副主席阎庆民在出席博鳌亚洲论坛2014年年会期间表示,为了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规范和监管,国务院日前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做了分工,刚刚决定由银监会牵头来承担对P2P监管的研究。阎庆民同时也表示,因为刚开始启动相关研究,目前还没有具体的方案。

  阎庆民还表示,银监会和央行在互联网金融方面的监管并不冲突和矛盾,双方分工不同,下一步在互联网金融监管方面也会有协调机制出台,央行将牵头这一协调机制。

  阎庆民还表示,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一是要适度监管,给定一些基本的、最低的条件、门槛;二是互联网金融业务种类很多,要分类监管;三是要协同监管,现在中国的监管主要是一行三会分业监管的模式,协同监管可以减少监管套利;四是要创新监管,要打破传统,不断探索。

  关于P2P行业的监管归属问题,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从目前情况来看,由银监会监管P2P行业的可能性较大,但这也面临着现实因素,P2P平台的业务已拓展至线上和线下共同发展,银监会县以下没有分支机构,人力、物力方面难以满足监管需求。黄震建议,地方金融风险由地方金融办负责管理,通过加强行业自律,进行柔性监管,并利用联席会议加强协调监管。

  □预测P2P监管或不会采取牌照准入

  不少业内专家分析认为,从目前来看,银监会对P2P的监管很可能是细则管理,明确“合规”和“违规”界限,不会采取牌照准入制度。翼龙贷董事长王思聪认为:“监管细则估计将从几个方面来规范:一是错配问题,期限不能错配;二是要回归撮合业务;三是不能建资金池;四是不能非法吸储,不能进行自融和担保。”

  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金融市场部杨涛表示,监管规则确定之前,需要对P2P平台公司类型进行梳理。

  目前已有第三方支付公司推出P2P托管账户体系。汇付天下推出的P2P托管账户体系,为P2P平台提供第三方资金托管服务,依托于后台强大的技术支持,通过为投资人(借款人)开设虚拟账户,做到资金流和信息流的完全隔离,建立完善及严谨的交易监控及预警等风控措施,最大程度规避P2P行业的资金池等三大风险,使得P2P平台回归其本质,保障投资人的资金安全。得益于托管账户严格的风控体系,在完全不影响资金流动效率的情况下,更好地保护了投资者资金的安全性,也为P2P平台的可持续发展提升了竞争力。

  国内征信系统并不完善,想要通过征信系统去完全了解一个人并不太可能,这也是P2P监管中的一大难题。黄震表示,目前我国的P2P发展并不成熟。之所以会有P2P平台倒闭、资金链断裂等情况的出现,其实与这些平台的本质有关。目前国内很多P2P平台从本质上看是资金中介而非信息中介。真正的P2P应该是信息中介,为借贷双方提供一个信息平台,不会有资金链、存贷率、坏账率的说法,因为真正的P2P不直接放贷。目前很多国内的P2P平台其实是资金中介,资金流向了经营者的腰包。

  分析人士认为,2014年以后,随着产业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宏观调控、监管政策将快速收紧,并趋于科学、完善,这种野蛮生长状态即将结束,随之而来的将是一场行业大洗牌。P2P网贷作为互联网金融的典型业务类型之一,也将随着行业大势而变。其行业特性决定了在P2P网贷洗牌的时候,有五类公司会消失,分别为不遵守金融规则的、不遵守互联网规则的、经营规模不够大的、金融伪创新的和不能够服务于延伸产品的公司。

 


(责任编辑: 邢晓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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