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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好产品创新和营销噱头的平衡术

2014年05月15日 07:09    来源: 中国经济网——《证券日报》     冷翠华

  借助移动互联平台,今年的保险创新层出不穷。不过,对这些“创新型保险”,有人认为是真正的产品创新,有人认为是险企营销的噱头。笔者认为,对于险企而言,二者同样重要,掌握好平衡术是关键。

  仅从名字来看,今年险企陆续推出的创新型保险产品就有“求关爱”、“爱升级”、“救生圈”、“求力挺”、“雾霾险”、“踏青险”、“摇钱术”、“爱心连连看”等。

  从营销平台看,这些产品大多利用移动互联平台,在微信朋友圈广泛传播;从名字来看,大多与保险并没有直接的关系,看起来更像是一种游戏,让看到的朋友不自觉地参与进来;而这些游戏的背后都是保险产品,既有保障型产品,也有意外险以及理财险产品。

  对保险产品名实不符的现象,有人持批判态度,认为这最多可算得上营销方式的噱头,不是真正的产品创新,险企是为了获客和提高关注度。事实上,营销有噱头必然就有创新,同时,如果一种营销方式成功了,就必然意味着背后有一款适合这种营销方式的产品,如果没有合适的产品,营销方式的创新并不能促进真正的销售。而在移动互联端,很多人因为觉得有趣而关注某个保险产品,并且在了解产品本质后实质性下单购买。我们看到,不少对保障额设限的产品在较短时间内达到了上限,这说明,很多消费者不仅被险企的营销方式吸引,并且对其产品本身也比较认可。

  事实上,险企的产品创新必定不止大众所看到的,很多创新型保险产品不为大众所了解,是因为缺乏合适的营销渠道或者说营销噱头不够,没能吸引大众眼球。在移动互联生活尚不流行的时候,创新型保险产品似乎并不多,而当互联网金融概念热起来时,短时间内我们就对各种创新型产品看花了眼。难道,保险公司以前就没有创新?肯定不是,缺乏渠道和噱头是重要原因。移动互联市场给保险创新提供了一个更好的平台,激发了险企的创新热情,保险创新又增加了移动互联的内容、提高人们对互联网的依赖度,二者可谓相互成就。

  归结起来说,保险产品的创新很重要,营销当中的噱头也很重要,而如果掌握好了产品创新和营销噱头的平衡术,使二者的黏性更强,必定能相得益彰,相互促进。


(责任编辑: 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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