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配套规则落地和创业板首发办法、再融资办法发布实施,IPO渐行渐近。分析人士认为,应构建投融资均衡的市场生态,消除一些投资者对于IPO启动后市场扩容、“失血”的担忧。当前政策取向正在逐步发生改变,正向循环的市场有望加快形成。
一个向融资者倾斜的市场难以形成财富效应,投资者信心受到影响会降低整个市场的效率,又使融资功能得不到很好发挥。IPO曾多次暂停,既有完善新股发行制度的需要,也不可否认是由于长期以来我国资本市场在制度设计中更多偏重于融资,需通过这一手段恢复投资者信心。当前,实体经济迫切需要提升直接融资比例,而市场还在低位徘徊,IPO启动需同步释放更多政策利好,遏制圈钱饥渴是其中的一个关键。
首先,应处理好新股发行节奏、力度和市场承受程度的关系。一是新股发行节奏不宜过快。发审会召开将有节奏地进行,尽量避免大量新股集中上市。二是新股募资规模应适度。根据证监会完善新股发行改革相关措施,新股发行募资数量不再与募投项目资金需求量强制挂钩,允许首发募集资金用于公司的一般用途。但这不能成为发行人无节制募集资金的理由,资金需求应与实际投资需求相匹配。三是老股转让不能过多,对此相关规则已做出强化约束。
其次,强化信息披露,完善市场定价功能。监管部门不再为企业投资价值“背书”意味着买者自负、投资者需更加成熟理性,但同时发行人信息披露应更加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让市场主动发现好公司、甄别差公司,新股定价才具备坚实根基。最新规则要求,承销商和发行人推介内容不得超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已公开信息的范围,不得对投资者报价、发行价格提出建议或对二级市场交易价格做出预测。为了让投资者给出合理报价,发行人提升信息披露质量迫在眉睫,尤其不能以片面信息诱导投资者报高价。
再次,平衡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投资者的关系,保护好中小投资者。新股网下配售方面,应当向公募基金、社保基金等倾斜。最新规则已明确,应安排不低于本次网下发行股票数量的40%优先向公募基金、社保基金配售。公募基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和保险资金的配售比例应不低于其他投资者。最新规则还要求,将不具备定价能力、未能审慎报价、在询价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列入“黑名单”并定期公布。这有利于提升网下定价的合理性、降低一二级市场的价差。网上申购倍数较高时,应从网下向网上回拨一定比例股票,也可以较好满足中小投资者需求。
最后,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发行人、中介机构等市场主体职责。投资者不担心企业正常融资行为,但担忧造假上市、上市后业绩大变脸。保荐人应对发行人是否具备持续盈利能力、是否符合法定发行条件作出专业判断,确保发行人信息披露的质量。监管部门应加大信息披露、财务等方面核查力度,对发行承销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或存在异常情形的,及时责令中止发行甚至终止发行,大力处罚相关责任主体,对欺诈发行的上市公司要坚决实行强制退市。
长期以来,暂停IPO被视为利好而重启IPO被视为利空,这背后其实是股市生态的扭曲,能通过分享上市公司成长来赚钱的投资者不多。当前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尚未完成,未来仍可能会面临各种各样的问题,但只要投融资均衡的理念能得到落实,通过进一步改革完善新股发行制度,IPO带来的就不应是悲观情绪,而是在看到输入源头活水后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