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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证券收到证监会警示函

2014年05月28日 07:55    来源: 扬子晚报    

  据证券时报 投行发行人员需注意了,新股发行敏感信息外泄将给公司带来意外的处罚。

  东吴证券因发行人员泄露新股敏感信息,日前收到证监会的警示函。此外,因新股发行中存在违规行为而被罚的还有海际大和证券、海通证券、国信证券和东北证券四家券商。

  东吴证券昨日公告称,该公司日前收到证监会处罚决定,被出具警示函处罚。事因东吴证券在承销中小板上市企业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过程中,资本市场部的两名相关人员在询价敏感时间段与某个人投资者电话联系,该投资者实际控制的投资产品参与报价并最终获得配售。根据有关规定,证监会对东吴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去年12月28日,中证协专门针对新股承销发行工作颁布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除主承销商负责该次发行簿记建档的工作人员及对该次网下发行进行见证的律师外,任何人员不得进入簿记场所。簿记建档工作人员不得使用任何对外通讯工具,不得对外泄露报价信息。簿记建档期间,投资者咨询工作应集中管理,咨询电话应全程录音。负责咨询工作的人员不得泄露报价信息。


(责任编辑: 马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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