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偿付能力监管、防范房地产投资风险,中国保监会决定对保险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的评估增值进行清理和规范。日前,保监会正式下发《关于清理规范保险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评估增值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据悉,纳入此次清理的范围包括两个方面,一为保险公司以物权方式直接持有的、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二是保险公司通过设立或入股项目公司间接持有的、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对此,业内人士认为,保监会此次规范和清理投资性房地产评估增值,是为了给一些公司可能存在虚高的偿付能力指标挤掉水分。
按照保监会要求,持有上述投资性房地产的保险公司,应当于6月5日前向保监会报送包括每项投资性房地产持有目的和意图、已经出租的投资性房地产的租赁合同等材料。
据了解,保监会目前正在修订投资性房地产的偿付能力资产认可标准,目前此项工作正处于公开征求意见阶段。
事实上,监管部门对此早有警惕。日前,中国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发表署名文章称,当前房地产市场下行压力较大,保险资金不动产投资的顺周期风险值得关注。“在不动产价格上升通道中,有些保险公司通过不动产再评估的形式,增加了盈利和偿付能力水平,也可能有一些泡沫。如果不动产价格下跌,那么其中的顺周期风险就需要高度关注。”
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末,保险机构投资性不动产规模754.87亿元,虽然总体规模不大,但较去年同期384.7亿元的投资规模,增幅达到96.22%,增长速度较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