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商所昨日对《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对于涨跌停板制度作出较大修改,并对期货公司会员不再限仓。
新办法强调当某期货合约发生连续同方向单边市时,适度扩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及涨跌停板幅度。
根据修订后的要求,某期货合约在第N交易日出现单边市时,当日结算时和N+1交易日该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调整为9%;N+1交易日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如果N+1交易日仍出现同方向单边市,则N+1交易日结算时和N+2交易日该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2%;N+2交易日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
同时,取消了期货公司会员限仓相关条款,对期货公司会员不再限仓。
具体修订内容为:一是将原实行的“期货公司会员各期间均实施一定持仓规模之下不限仓,一定持仓规模之上25%的比例限仓”修改为“期货公司会员不限仓”;二是删除会员限仓系数相关条款;三是删除涉及期货公司会员持仓达到大户报告标准和超仓处理等相关条款。
业内人士认为,期货公司会员不限仓有利于期货公司做优做强。
(责任编辑: 张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