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18日宣布,韩国、德国金融机构可参照RQFII试点相关法规,申请RQFII资格并开展相关业务。
近期,习近平主席访问韩国期间发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大韩民国联合声明》,宣布给予韩国800亿元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额度;在德国总理默克尔来华访问期间,李克强总理宣布给予德国800亿元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额度。
目前,RQFII试点已经扩大到香港地区、伦敦、新加坡、法国、韩国和德国,投资额度合计6400亿元人民币。截至6月底,已有84家境外机构获批RQFII资格,累计获批额度约2500亿元人民币。
(责任编辑: 李乔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