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中经经济日报微信中经网微信
当前位置      首页 > 财经滚动新闻  > 正文
中经搜索

中金所调降股指期货保证金 放宽投机持仓限制

2014年08月30日 08:31    来源: 新浪财经    

  8月29日消息,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微博](以下简称中金所[微博])于8月29日发布修订后的《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交易细则》,将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由12%调整为8%,沪深300股指期货持仓限额由600手调整至1200手。同日,中金所发布《关于调整沪深300股指期货交易保证金的通知》,自2014年9月1日结算时起,沪深300股指期货所有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统一调整为10%。

  保证金制度作为期货市场的一项基础性风险控制制度,对于股指期货的平稳起步和安全运行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市场规模和套期保值需求的扩大,较高的保证金标准在严防市场风险的同时,也对股指期货市场整体运行效率带来了一定影响。在当前期现货市场良性互动、协调发展,投资者交易行为日趋理性的背景下,进一步下调沪深300股指期货交易保证金标准时机已经成熟。本着“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优化服务、促进股指期货市场功能发挥”的目的,中金所经过充分调研和反复论证,决定将沪深300股指期货所有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统一调整至10%,并将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最低保证金标准下调至8%。此举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并为今后进一步下调交易保证金标准,提高市场的资金使用效率预留空间。

  持仓限额制度作为期货市场另一项基础性风险控制制度,对股指期货稳健运行具有重要意义。随着市场规模和套期保值需求的扩大,偏低的持仓限额标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投资者的参与深度。与境外相关市场相比,沪深300股指期货的持仓限额标准远低于同类产品的标准,适度提高持仓限额标准风险可控,进行调整的必要性和条件已经具备。为进一步便利客户参与,满足市场参与者的风险管理需要,促进股指期货市场功能发挥,中金所经充分调研和反复论证,将沪深300股指期货持仓限额标准由600手调整至1200手。除调整客户持仓限额外,中金所还将同步调整异常交易行为监管标准,将客户每日开仓限额从1200手调整至2400手。

  中金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持仓限额标准调整后,中金所将密切跟踪市场反应,在严控市场风险的同时,深化市场功能发挥,更好地满足股票现货市场和实体经济发展需要。


(责任编辑: 李阳 )

分享到:
    中国经济网声明:股市资讯来源于合作媒体及机构,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延伸阅读
  • · 期指周线现三连阳多头“落袋为安”      2014年08月02日
  • · 股指期货 十大券商逆势增持      2014年07月29日
  • · 沪指大涨2.41%创年内新高      2014年07月29日
  • · 数据齐现积极信号股指期货涨势如虹      2014年07月27日
  • · 全线大涨贴水终结期指多头气盛      2014年07月27日
  •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上市全观察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