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来越多的民营银行终于破茧而出,而这其中最显眼的无疑是打上深深互联网烙印的民营银行。
昨日,银监会发布公告显示,银监会再批两家民营银行,同意在上海市筹建上海华瑞银行和浙江省杭州市筹建浙江网商银行。阿里相关负责人表示,“网商银行”正是互联网商业银行,未来6个月内,消费者可以通过互联网银行存贷款将成为现实。
小微金融认购30%股份
银监会批复显示,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阿里)、上海复星工业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万向三农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金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为浙江网商银行发起人,分别认购总股本30%、25%、18%、16%股份。
银监会表示,浙江网商银行筹建工作接受浙江银监局的监督指导。筹建期间不得开展金融业务活动。筹建工作应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浙江银监局提出开业申请。
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前身正是阿里巴巴电商。银监会方面此前介绍称,阿里巴巴的银行方案特色为:第一,小存小贷模式设置了存贷款上限,特色清楚,符合差异化经营导向;第二,网络银行模式,利用互联网技术来开展银行业务,客户来自电商。
同时,均瑶与美邦服饰在上海市筹建上海华瑞银行也获得批复。上海华瑞银行的股东分别为:上海均瑶为第一大股东,占该行总股本30%;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为第二大股东,占该行总股本15%,其他认购股份占总股本10%以下企业的股东资格由上海银监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审核。
坚持小存小贷模式
“正如我们申报的名称所寄望的,‘网商银行’就是互联网商业银行。”昨日,小微金融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说,网商银行将会立足于互联网,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通过大数据分析,实现全流程网络模式。
消费者或者是小微企业,通过这种互联网商业银行能够享受到哪些特色服务?“网商银行会坚持小存小贷的业务模式,主要满足小微企业和个人消费者的投融资需求,具体来说是指主要提供20万元以下的存款产品和500万元以下的贷款产品。”该负责人透露,网商银行以互联网为主要手段和工具,全网络化营运,为电子商务平台的小微企业和个人消费者提供金融服务,提供有网络特色、适合网络操作、结构相对简单的金融服务和产品。
实际上,类似网商银行针对小微企业和个人消费者的服务,阿里小贷也有所涉及,这是否意味着未来小微金融的小额贷款公司会消失?
“网商银行和现有小贷业务,在数据能力和服务理念等方面一脉相承。”小微金融相关负责人表示,网商银行的筹建会吸取阿里小贷在数据、风控等环节积累的能力。“民营银行筹备完成后,未来一段时间,我们也会保持两者的并行,以维持我们服务小微企业、消费者的各种服务,这两者中间并没有冲突。”
民营银行需设“生前遗嘱”
今年7月25日,银监会主席尚福林透露,银监会已正式批准三家民营银行的筹建申请。
这三家民营银行分别是:腾讯、百业源、立业为主发起人,在广东省深圳市设立深圳前海银行;正泰、华峰为主发起人,在浙江省温州市设立温州民商银行;华北、麦购为主发起人,在天津市设立天津金城银行。其中深圳前海银行将办成以重点服务个人消费者和小微企业为特色的银行。至此,首批试点的5家民营银行已全部获准筹建。
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试点民营银行需要有自担剩余风险的制度安排。银行是管理风险的,有风险外溢性,必须未雨绸缪,要承担可能出现的风险。试点严格要求发起人切实自担风险,自愿承担银行经营风险,承诺承担剩余风险。同时,需要有办好银行的资质条件和抗风险能力。
值得注意的是,银监会明确民营银行需要有合法可行的风险处置和恢复计划。提前订立风险处置与恢复计划,即“生前遗嘱”,明确经营失败后的风险化解、债务清算和机构处置等安排。
民营银行因何而设?
弥补现有金融服务不足
“现在满大街都是银行网点,为什么还要设立民营银行?”有消费者提出这样的疑问。
银监会主席尚福林表示,民营银行的使命正是“有效服务实体经济,弥补现有金融服务的不足”。中国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难以得到解决,而通过建立一批适合中小企业和城市社区需求的中小型民营银行,或许是缓解难题的选择之一。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郭田勇表示:“面对这样的疑问,想起放眼街头到处是出租车,而我却有打不到车的经历。因此判断银行多寡不能仅凭肉眼,而要看金融需求能否得以满足。”
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李扬表示,民营资本办银行常常有一个误解,觉得办银行和自己办的一般企业一样,自己说了算,可以方便融资。其实银行是一个特殊行业,在任何国家都是特许经营,要有严格的资质审查和监管。因为银行面向大众经营。因此保障公共利益,就要有法律、有机构来实施这些保障。
中国最早的民营银行是1996年全国工商联牵头组建的民生银行,作为中国银行业改革的试验田,是中国第一家以民营资本为主体发起设立的全国性股份制银行。而在随后的发展中,由于市场外部环境不成熟等因素,导致企业独立利用民资设立银行的其他几次努力都以失败而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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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部门取缔
“钱塘银行(筹)”
新华社杭州9月29日电(记者 胡作华)9月下旬,根据中国银监会要求,浙江银监局依法查处取缔了“钱塘银行(筹)”,并将相关涉嫌犯罪的事实和证据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经查实,2013年8月以来,姜霞倩、浙江瑞智开创文化投资有限公司等未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擅自设立了“钱塘银行筹备委员会”。“钱塘银行筹备委员会办公室”成立后,挂出了“钱塘银行(筹)”的标牌,制作了“钱塘银行”规划概要、招股介绍、股份认购要点、股东确认协议书、股权证书等文书,开展了招募意向股东和委托他人募股等活动。
今年9月22日,中国银监会发出公告,指认姜霞倩、浙江瑞智开创文化投资有限公司等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十九条、《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国务院令第247号)第五条的规定,决定取缔“钱塘银行(筹)”,责令“钱塘银行(筹)”立即停止一切筹备活动和业务活动,并责成中国银监会浙江监管局依法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