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央行向第三方支付企业下发《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手机支付业务发展指导意见》草案,该草案对第三方支付转账、消费金额进行限制。
记者从多家第三方支付企业处获悉,这份草案最大的要害在于对第三方支付和转账额度给出了更加小额度的限制。根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草案,个人支付账户转账单笔不超过1000元,年累计不能超过1万元;支付机构应对转账转入资金进行单独管理,转入资金只能用于消费和转账转出,不得向银行账户回提。个人支付账户的资金来源仅限于本人同名人民币央行借记账户。
实际上,除了对转账的影响外,草案还对消费额度进行了限制。草案指出,个人支付账户单笔消费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同一个人客户所有支付账户消费月累计金额不得超过1万元。超过限额的,应通过客户的银行账户办理。而对于去年刚刚兴起的互联网金融,此次草案也有所涉及。草案中指出,支付机构不得为金融机构以及从事融资、理财、担保、货币兑换等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开立支付账户。一位第三方支付独立研究员表示,草案若落地,对用户会造成使用上的影响,其中,他特别指出,如余额宝的转入转出将受到较大的限制,用户对余额宝等产品的累计申购不能超过1万元。此外,余额宝等产品资金将不能直接用于消费。利用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渠道进行转账也将被叫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