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建立资本市场小额再融资快速机制,为破解上市中小企业再融资难提供了可行的思路。
早在今年5月份,证监会发布《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其中一大亮点就是首次提出了符合创业板企业特点的“小额、快速、灵活”的再融资机制。此后,创业板公司锦富新材、旋极信息率先对外披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预案。
兴业证券分析师张忆东认为,《办法》对再融资发行机制进行了创新,体现出小额快速、成本降低的特点。比如,非公开发行股票融资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10%,证监会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即可做出核准决定,而主板上市公司从预案到实施往往需要8个月左右。
此外,在发行对象满足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允许发行人不聘请保荐、承销机构,自行销售股票,这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缩短股票发售至上市的间隔。而融资效率加快将更有利于发挥创业板有效支持创新性、科技型公司持续成长的重要作用。
“一般而言,大型企业通常能较为便利地通过银行贷款、股权和债权融资等方式获得所需资金,但中小企业由于经营风险较大、治理结构有欠完善等,在再融资方面存在着诸多困难。”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表示,相比于目前主板市场再融资程序统一、周期较长、金额较大等特点,建立小额、快速再融资机制更符合中小企业的需求。
除了场内市场之外,新三板也是中小企业实现小额快速再融资的另一重要渠道。据了解,在发行方式上,新三板挂牌公司可选择挂牌同时发行或挂牌后发行;在发行目的上,不论是引进外部投资者还是用于股权激励;在发行节奏上,不对发行次数和间隔时间作硬性规定;在认购方式上,既可以是现金认购,也可以是股权认购。
董登新认为,目前新三板市场的小额、便捷、灵活、多元的投融资机制基本形成,关键是要提升市场的流动性,要通过改进交易制度、内部分层等多种方式促使交投活跃度提升。另外,新三板还应进一步丰富直接融资产品,优化市场服务机制,比如推出私募债和优先股等,以满足中小企业顺利实现再融资。(经济日报 记者何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