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 针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过程中出现的诸多乱象,上海证券交易所拟从细化信息披露要求入手进行规范,在重组过程强制全公开的同时,重组传闻被纳入规范环节,“失败式”重组则将受到严格监管。
针对资产重组过程中往往伴随“谣言满天飞”的状况,《征求意见稿》将“重组传闻”纳入信息披露的规范环节,要求上市公司及时关注公共媒体或市场出现的重组传闻,并及时向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进行确认;对于确实已开始筹划重组的,上市公司应立即向交易所申请停牌;对于尚未开始筹划重组,但无法确认未来三个月是否开始筹划重组事项的,应立即向交易所申请停牌,同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并在披露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和澄清公告后复牌。
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以来约30%的并购重组在向证监会提交行政许可申请前即宣告终止,并购重组失败的日益常态化及其负面影响已引起市场各方的广泛关注。
对此,上述《征求意见稿》强化了重组终止过程中上市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中介机构的责任与义务,明确了所需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增加了重组终止的信息披露要求和具体内容。
例如,对于停牌未满一个月即终止重组的,公司应详细披露终止重组原因,同时承诺在公告后3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对于停牌超过一个月再行终止的,需进一步披露重组框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并承诺在披露投资者说明会召开结果公告后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