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昨日表示,证监会正在就证券投资咨询公司与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等机构的交叉持牌问题进行研究;股权众筹相关监管规则正在抓紧制定中,以公开发行方式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的相关政策也在积极研究中。
张晓军表示,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精神,证监会正在研究鼓励上市公司建立市值管理制度。上市公司和相关机构应正确把握市值管理的核心理念,绝不触碰虚假披露、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高压线”。监管部门将依法支持上市公司开展市值管理,坚决打击以“市值管理”为名进行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
对于大宗商品“入市难”的问题,张晓军指出,大宗商品从全球来看都是不同于股票、债券的另类资产,金融机构参与大宗商品及其期货交易时间不长,而且也经历了一个认识、参与到深化的过程。当前,我国投资者的机构化进程在逐步加快,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子公司已经以自营或集合理财等形式参与商品期货交易,进行套保、对冲系统性风险或资产配置。
目前,证监会正在研究拓宽基金参与商品期货市场的途径,探索建立商品衍生品专业交易商制度,加强与相关部委沟通协调,推动取消实体企业参与商品期货市场套期保值面临的政策限制,以进一步改善商品期货市场投资者结构,促进商品期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此外,张晓军表示,根据中国证监会、香港证监会相关合作安排,内地、香港投诉处理渠道均向双方投资者开放。港股通投资者就香港上市公司的相关投诉可以向香港证监会、香港联交所以及香港上市公司直接提出,但香港证监会、联交所不受理投资者金钱赔偿请求。
对内地投资者提出的涉及香港证监会监管事宜的诉求,由香港证监会依据香港法规统一处理,中国证监会可提供转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