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济参考报》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本周银监会对24家商业银行下发了《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银行理财业务定位,鼓励直接投资,对接企业融资需求,提出“鼓励银行设立不存在期限错配的项目融资类产品,允许符合条件的银行设立银行理财管理计划及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允许以理财产品的名义独立开立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等相关账户,鼓励理财产品开展直接投资。”
有专家称,有人据此《办法》认为理财产品可直接进入股市,属误读。
“银监会针对银行理财业务的新规力度很大。在打破‘刚性兑付’、去‘通道’方面狠下功夫,措施也比较具体,化解风险主要则针对理财投资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有很明确的措施,除了‘非标’资产回表外,打开直接投资渠道实际上也是引导非标债权资产实现标准化,同时对接实体经济需要融资的项目。对于银行而言,理财业务将向资产管理方向进一步发展。”一位国有大行资产管理部人士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说。
去年,银监会就要求银行对理财产品进行独立建账、核算,除了化解风险外,也是为了打通银行理财直接投资对接实体项目时实现独立的资金管理。
根据《办法》,银监会明确了“理财资金投资运用应以直接投资形式为主,杜绝层层嵌套,以‘去杠杆、去通道、去链条’为目标,鼓励银行设立不存在期限错配的项目融资类产品,允许符合条件的银行设立银行理财管理计划及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实现理财资金与企业真实融资项目的直接对接,帮助企业降低融资成本,更好地直接服务于实体经济。”
业内分析人士认为,在过去几年内,相对紧缩的货币政策下,银行信贷规模受限,影子银行融资渠道趁势扩张,银行通过传统的银信、银证等通道业务,借理财投资“非标”债权(包括但不限于信贷资产、信托贷款、委托债权、承兑汇票、信用证、应收账款、各类受(收)益权、带回购条款的股权性融资等)输血房地产业、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在内的多个限制类行业,更重要的是,银行借同业业务将“非标”资产通过卖出回购的方式转移到表外,腾挪信贷额度,而这部分资产风险逐步累积,形成了监管套利的银行“影子”资产,而这部分资产亟须“解套”。
银监会创新监管部估算,以目前存量“非标”资产共计2.8万亿元为基础,其中5%可以通过理财直接投资工具和理财管理计划实现“非标”转为标准化资产的任务,那么,需要回表的大概有300亿元左右,因此,不会对银行资产负债表和资本充足率造成重大影响。
《办法》具体提出,“为了实现理财资金与实体经济的直接对接,参照券商资管、基金及保险资管的部门监管规章,明确了理财产品的独立性与破产隔离的法律效果,允许以理财产品的名义独立开立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等相关账户,鼓励理财产品开展直接投资。”
“银行资管计划和债权直接融资工具推出,在负债端,让银行按照开放式基金的方式发行资管计划;在资产端,则让银行作为承销方,将理财资金投向的基础资产证券化,即将所谓的‘非标’资产转化为标准化的直融工具。”上述国有大行资产管理部人士说。
实际上,针对发挥理财直接投资功能,早在2013年9月,银监会就批准了包括工行、建行、交行、平安、民生、光大、中信、浦发、招商、兴业,以及渤海银行在内的11家银行试点债权直接融资工具和独立发行资产管理业务。对此,一位股份制商业银行资金市场部人士坦言,“直接投资试点业务其实一直没做起来,关键是交易市场一直不活跃。银监会试点方案的思路和初衷是好的,但搭建了交易平台后如果参与的机构不多、交易不活跃就很难形成交易价格。因此,实现理财直接投资还需要建立一个相对完善的外部体系。”
另外,“由于分行都是台账计算,如果没有一套完备的核算系统,对于理财产品的存量、购买交易量都很难统计,不过,银监会正在推行一套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对各商业银行报送数据内容、数据格式、数据质量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部署商业银行各自同步开发系统功能,去年6月开始上线,到现在已经开始了第三期的投产准备工作。”该人士进一步对《经济参考报》记者透露。
按照《办法》的规定,理财资金不得投资于境内二级市场公开交易的股票或相关的证券投资基金;不得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或交易的股份。但是对于有投资经验、风险承受能力强的高净值、私人银行客户及机构客户的产品,则不受限。
银监会主席尚福林曾明确表示,要规范理财业务,严格风险管控,防止理财资金“脱实向虚”。“要引导银行业将理财业务规范为债权类直接融资业务,充分利用技术、网点和人员优势,探索理财业务服务实体经济的新产品、新模式。”
“未来银行理财向资产管理方向转型是大势所趋,按照银监会的思路,未来银行理财产品很可能会接近券商、基金这类的标准化产品,而投资标的会更透明,对接实体经济也是强调先有项目后有资金,但是这一切都需要更加完善的交易体系形成才能顺利发挥支持实体经济的作用。”银行业内分析人士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