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日前调整现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模式,由按辖区监管转换为分行业监管。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实施分行业监管后,上交所将在实施信息直通车的基础上,由“保姆式”向“医生式”监管转变,进一步强化上市公司和其他市场主体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将交易所的监管重心调整为事中和事后。
英大证券研究所所长李大霄告诉《经济日报》记者,不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具有不同的特点,应从顶层设计层面综合考量不同行业的发展经历、经营模式的差异,上交所此举符合上市公司的整体利益。
本次监管模式调整前,上交所公司监管部门采用的是按辖区监管模式,即按照上市公司所在的不同区域,对应安排监管人员,履行相应的监管职责。辖区监管模式已运行近20年,在集中把握特定辖区上市公司整体情况,督促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与证监会派出机构开展监管协作、形成监管合力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14年以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根据监管转型的总体部署和投资者的实际需求,提出了调整辖区监管模式,逐步实施分行业信息披露监管的整体构想。各地证监局也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分行业监管的具体措施,并已在日常信息披露监管中有所运用。实施分行业监管后,上交所将以上市公司所处的行业作为监管维度,按照公司所在行业是否相同或者相近,安排对应的监管工作人员。
在优化“监管阵型”的同时,监管的思路也将同步发生变化和调整。进一步由事前监管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统一信息披露监管标准;增强自律监管公开和快速反应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效能。
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上交所共有995家上市公司,按照证监会行业分类,涉及18个一级行业。考虑到制造业公司数量众多、特点迥异,上交所将其下属的26个二级行业一并纳入考虑。由此,共形成43个行业类别。
在此基础上,确立了“突出重点行业、整合相关行业、兼顾特殊行业”的划分标准。一是综合考虑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同行业公司数量、沪市市值占比等因素,对重点行业实施重点监管。共选取房地产、设备制造、医药、化工、交通运输、采矿业、金融、商业零售、信息通信、农林及公用事业等11个行业,实行重点监管。此外,为了强化风险防控,对ST股与B股这两类在信息披露、日常监管、业务操作等方面具有一定特殊性的公司,实行集中分类监管。二是整合相关行业,按照各重点行业的相关性,将其两两配对,实施联动监管。三是对于除重点行业以外的其他行业,按照其与重点行业的相关性,进行相应的组合。与此同时,上述负责人介绍,上交所近期准备重点推进以下两项工作:逐步建立完整的行业信息披露指标和指引体系、积极探索2014年年报分行业审核。
“对ST股与B股集中分类监管是此次监管转换的一大亮点。”财富证券分析师李朝宇表示,按照新版退市制度,连续3年亏损的上市公司将被强制退市,A股“不死鸟”神话将被终结,而B股将在今年面临更多转板诉求,对ST股与B股进行特殊安排是大势所趋。(经济日报记者 郭文鹃 温济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