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前,大连控股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记者了解到,原因是该公司卷入其控股股东大显集团与恒大地产之间的合作纠纷,并未及时公告披露该诉讼事项。在大连控股此后的公告中显示:“大显集团、大连控股董事长代威承诺上述事项将由二者承担,不会对上市公司造成任何损失”。
对此,记者从权威部门独家获悉,大连控股此番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源于恒大集团向大连证监局的举报,其目的是给大连控股与其大股东大显集团施加压力。
2013年7月5日,恒大地产集团济南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济南公司”)与大显集团签署了《土地合作开发总体框架协议书》,涉及三块土地开发,分别为:大显集团双D港地块(该地块位于大连市金州新区辽河东路2号,以数字一路间隔分为南北两个地块,系大显集团原办公楼及厂房)、大显集团太平洋电子地块(该地块位于大连市金州新区辽河西路127号,系大显集团下属企业原办公楼及厂房)、大显集团后革地块(该地块位于大连市甘井子区革镇堡镇后革村,系大显集团和大连控股共同所属土地);2013年7月30日,恒大济南公司与大显集团分别就该三个地块签订了《大连太平洋电子地块项目合作协议》、《大连双D港项目合作协议》、《大连后革地块项目合作协议》。
根据恒大济南公司提供的《大连双D港项目合作协议》,恒大济南公司向大显集团和大连大显电子有限公司提供投资款3000万元,大连控股为其承担连带责任担保。大连控股认为上述协议未达到上市公司召开董事会及披露的节点,因此未对上述担保事项履行相应程序。
后因合作双方出现纠纷,恒大济南公司于2014年10月27日提起诉讼,诉讼金额共计1.8亿元,并于2014年11月26日冻结了大显集团持有的大连控股股权2900万股。
对于此番被立案调查,大连控股公告称,若因此立案调查事项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4年修订)》13.2.1条规定的欺诈发行或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况,公司股票存在着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暂停上市的风险。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谭秋桂分析认为,虽然大连控股公告中称“公司股票存在着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暂停上市的风险”,但该公告是程序性公告,结合其涉嫌被立案调查的事项来看,该事项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4年修订)》13.2.1条规定”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