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启动自由贸易账户外币服务功能
4月22日,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发布《关于启动自由贸易账户外币服务功能的通知》,正式宣布上海市开展自贸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的金融机构可按相关要求向区内及境外主体提供本外币一体化的自由贸易账户金融服务,标志着自由贸易账户外币服务功能的正式启动。
金融机构可按《通知》要求,提供经常项下和直接投资项下的外币服务。这是人民银行积极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推动上海自贸试验区新一轮金融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4月20日国务院发布《进一步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后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推出的第一项金融举措。
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认为,上述举措主要实现了两大突破:一是原先的自由贸易账户中并不能使用外币,而这次可提供外币服务;二是提供经常项下和直接投资项下的外币服务。经常项目是指商品贸易和服务贸易。这两项贸易项下可使用外币将使企业能有效规避汇率风险,提高本外币使用便利性。这次明确开放的是“直接投资”,证券投资是不包括在内的。所以,资本项下进一步开放可能还需后续政策进一步明确。
2014年6月,经人民银行总行批准,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推出了自由贸易账户相关政策,受到了自贸试验区各界的广泛欢迎。截至目前,已有17家金融机构启动了自由贸易账户金融服务,共为区内和境外主体开立了12466多个自由贸易账户,跨境结算量达到1403亿元,境内结算量达到1743亿元,基本满足了区内实体经济开展涉外经济投资活动的需要,服务实体经济和金融改革开放的效应充分显现。自由贸易账户业务启动后,人民银行总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对自由贸易账户业务积极指导,并对运行情况组织了评估。评估认为,自由贸易账户的可兑换安排获得了社会各界和境内外的普遍认同,其基于分账核算管理的风险防控机制在前期运行中体现了“防火墙”作用。自由贸易账户监测管理信息系统较好地实现了对自由贸易账户各项业务和资金流动的动态监测,本外币一体化协调工作机制也已建立。从综合服务功能定位和风险防控机制两方面看,自由贸易账户具备了启动外币服务功能的条件。
(责任编辑: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