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卫生支出降至30%以下
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提出,2015年进一步扩大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到2017年,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全面推开。
意见提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基本目标是,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落实政府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构建起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分级诊疗就医格局,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意见提出,到2017年,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全面推开,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有效控制,卫生总费用增幅与本地区生产总值的增幅相协调;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就医费用负担明显减轻,总体上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30%以下。
意见明确,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要重点抓好七项任务:一是破除公立医院以药补医机制,建立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二是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三是强化医保支付和监控作用,支付方式改革要覆盖区域内所有公立医院并逐步覆盖所有医疗服务。四是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五是构建各类医疗机构协同发展的服务体系,强化上下联动的分工协作机制。六是推动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七是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