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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城投租赁纠纷将再仲裁 欠租及证照成焦点

2015年05月22日 07:11    来源: 每经网-每日经济新闻    

  对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城投)而言,一宗持续近两年的租赁纠纷,考验着其智慧。《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青岛当地调查获悉,纠纷涉及的房产,集结了30余家国内外知名品牌。在商户们看来,纠纷涉及的心海广场刚度过品牌培养期,但急于收房的青岛城投,并未给出相关商业发展计划,商户的利益恐难获得保障。

  值得注意的是,在2014年底借壳上市后,青岛城投表达了整合青岛旅游资源的意愿。不过,作为纠纷的焦点,相关房产产权虽在青岛城投,但始终未能办理合法证照。《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为此展开调查。

  虽与国际影业“米高梅”巨头重名,但在2008年奥运会协办城市青岛,青岛米高梅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米高梅)的身份,更多以“二房东”形式存在。

  米高梅于2008年12月30日注册,在成立第二日即与青岛城投联手,意欲将曾是奥帆赛混合区和陆域停船区的区域,打造成青岛的第五大商圈。

  彼时,负责青岛后奥运资产运营管理和建设利用的青岛城投,与米高梅签订租赁协议,将奥帆中心区域内近4万平方米房屋出租给米高梅,租期20年。

  此后的数年间,在“二房东”米高梅的运作下,包括星巴克、哈根达斯、俏江南等30余家国内外知名品牌,入驻米高梅从青岛城投租赁的奥帆中心心海广场。

  不过,青岛城投租赁给米高梅的房产,一直未能办理合法证照。《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调查获悉,青岛城投以欠租为由提起仲裁,欲解除与米高梅的租赁合同。但米高梅认为,房东一直未能办理合法证照,这才是其欠租及双方纠纷的源头。

  对于该纠纷,在多次沟通后,青岛城投虽给出“纠纷正走法律程序”的答复。不过,让米高梅方面担心的是,商户与米高梅直接产生租赁关系,这场纠纷可能引发一场涉及30多个国内以及国际知名品牌、金额近十亿元的诉讼。

  5月20日,一位米高梅高层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青岛市中院已接受其不予执行解除合同裁决的申请,而米高梅也提出了的新一轮仲裁,以期与青岛城投的租赁合同纠纷能够得到合理的解决,此案将于5月29日开庭。

  租赁纠纷涉10亿违约金

  让谭女士没有想到的是,因房东与二房东的租赁纠纷,其在奥帆中心心海广场打理了数年的餐饮生意,随时可能会被殃及。

  作为最早入驻的一批商户,5年前,谭女士所在的餐饮店,与米高梅签订租赁合同。随后的几年间,陆续入驻的还有俏江南、星巴克、海底捞等餐饮品牌。商户们也都清楚,米高梅的身份只是二房东。心海广场真正的所有者,是青岛本地最大的政府投资平台之一青岛城投。

  2008年3月,青岛城投由青岛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青岛东奥开发建设集团公司和青岛市城市建设投资中心三家公司在整建制划转的基础上成立。从职能上看,这家公司作为政府投资与资产运营的受托主体,主要负责青岛2008年奥运会奥帆赛之后奥运资产的运营管理和建设利用。

  2008年12月31日,青岛城投与米高梅签订租赁协议,将奥帆中心渔人码头(现为心海广场所在地)和后勤保障中心出租给米高梅。合同内容显示,渔人码头建筑面积为3.5万平方米,后勤保障中心则为5800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0年,计租日期为2011年1月1日,租赁价格为每天每平方米1.5元。

  上述米高梅公司高层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坦承,“第一笔房租,按照青岛城投说定的一个金额缴纳,1400万元左右,但米高梅从此就没有交过,一直拖欠。”

  虽然欠租,但在随后的数年间,米高梅、青岛城投相安无事。不过,因在房租的缴纳上的分歧,二者的矛盾却在日渐激化。

  上述米高梅高层表示,2013年下半年,在米高梅方面欲交房租时,被对方财务告知“城投方面不收,并要和米高梅打官司”。几乎同时,2013年7月,青岛城投以米高梅欠缴租金为由,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提出解除合同、赔偿违约金的要求。

  “被申请人欠付的租金人民币4184.5万元。”青岛城投在仲裁申请书中要求米高梅支付欠付租金4184.5万元以及违约金472万元,并解除合同返还房产。

  去年8月4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解除青岛城投与米高梅于2008年12月31日签订的《中国青岛奥林匹克帆船中心渔人码头和后勤保障中心租赁合同》,支付拖欠租金。但是由于青岛城投也存在违约,仲裁裁决并未支持城投要求支付违约金的要求。

  事实上,由于商户与米高梅直接产生租赁关系,按照米高梅与商户签订的合同,公司最高将支付近10亿元的违约金。

  合法证照7年缺失

  “关于不交房租这事,我们在没有得到任何文字性回复时就把房租停付了,这是不对的。”上述米高梅高层直言不讳。

  不过,在他看来,青岛城投一直没有提供法定测量机构的测量数据,无法计租,而合同规定的是按法定测量数据交付租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在去年8月4日庭审过程中,除对欠缴租金问题互相指责外,双方对于租赁房产无法通过验收并办理房屋产权证书的关键问题也是各执一词。

  米高梅曾于2009年7月以及2009年10月27日两次向青岛城投发函索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房地产所有权证》、《竣工验收备案证》等证照。然而,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庭审笔录中,青岛城投认为,由于米高梅擅自加建、改建,责任应该由米高梅负担。

  米高梅则表示,改建是由承租商户以及双方一起协商确定实施的,青岛城投并无异议。但青岛城投并不认可米高梅的说法,并表示米高梅的加改建未获得其同意。

  青岛城投在2010年8月2日曾出具一份产权证明,这份证明印有“此合同标的渔人码头和后勤保障中心的产权均属于我集团所有”字样。

  包括商户及米高梅在内的多位人士证实,在办理工商执照时,鉴于青岛城投的政府背景,青岛城投提供证明,在效用上被等同于房产证明。对此,《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尝试采访青岛城投相关负责人,但在多次沟通后,集团办公室人士以“目前该事件已进入法律程序”答复。“改建的时间是2009年之前,并得到了青岛城投方面的默认。”在上述米高梅高层看来,渔人码头之所以未能获得房产证,是由于其建筑高度超出了规划要求。青岛市规划局选址处人士透露,涉及政府重大活动的建筑,当时来不及办理手续的临建,以政府会议纪要为依据,也可以补办合法证照。《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在青岛市政府的相关会议纪要中,虽提及渔人码头项目,但真正开建则是在2008年奥运会之后。

  记者获取的相关文件显示,对于渔人码头地块建筑方案,青岛市规划局在2008年与2009年先后两次提出过“建筑高度控制在10米以下”的审查意见。

  上述米高梅高管透露,在双方于2008年底签订租赁合同时,心海广场(渔人码头)的主体建筑高度即已超标,高于原来规划中10米的限高。对此,上述规划局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原有建筑规划不能擅自修改,如不按规划执行的,属于违法建设,就有可能办不了证照。


(责任编辑: 马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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