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满足投资者理财资金的快速周转需求,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丰银行”)合作,自2015年5月29日起开通天弘增益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T+0 快速赎回业务(以下简称“快速赎回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快速赎回业务
快速赎回业务是指根据投资者与恒丰银行签署的《货币基金用户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服务协议》”)的约定,本公司与恒丰银行合作共同为投资者提供的流动性支持增值服务。具体指,投资者通过恒丰银行指定平台提交快速赎回申请时,若该快速赎回申请符合《服务协议》中约定的条件且需要本公司垫付该笔快速赎回申请金额的,则本公司委托恒丰银行通过垫资账户实时向投资者的预留银行账户划付该笔快速赎回申请金额,投资者同意本公司将垫付资金对应的投资者的本基金份额及收益快速过户至本公司快速赎回业务专用账户并进行赎回操作,赎回款用于偿还本公司的垫付款项。
二、适用范围
(一)适用的基金范围
天弘增益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001038)
(二)适用的投资者范围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恒丰银行的规定,在恒丰银行指定平台开立交易账户并投资本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三、业务规则
1、投资者需与恒丰银行签署《服务协议》。快速赎回业务的具体业务规则以《服务协议》的约定为准。
2、投资者发起本基金快速赎回业务申请,并由本公司实时垫付该笔快速赎回金额后,从投资者发起快速赎回业务申请所属自然日(含当日)起,该笔快速赎回金额对应基金份额的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3、投资者通过恒丰银行指定平台办理快速赎回业务的申请限额等见恒丰银行官方渠道通知。
四、快速赎回业务服务费
投资者办理本基金快速赎回业务,暂不收取服务费,如有调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五、重要提示
1、投资者通过恒丰银行办理快速赎回业务的相关流程应遵循恒丰银行的有关规定,投资者申请快速赎回业务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和《服务协议》。
2、本公司有权对垫资总额设置限额,同时,垫资总额也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发生变化;如垫资总额达到本公司设置的限额,本公司和恒丰银行有权临时暂停快速赎回业务,并视情况决定是否恢复该业务。
3、本公司和恒丰银行可根据业务需要并经协商一致对快速赎回业务的适用范围、业务规则、服务费和暂停恢复等相关事项进行调整,并依据法律法规和《服务协议》的约定进行公告或者由恒丰银行通过指定平台另行通知。
4、本公告与《服务协议》不一致的,以投资者实际签署的《服务协议》约定的内容为准。
六、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1、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www.egbank.com.cn
客服电话:400-813-8888
2、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www.thfund.com.cn
客服电话:400-710-9999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