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中经经济日报微信中经网微信

中欧强债:分红公告

2015年07月10日 09:28    来源: CE.cn    

  1

  中欧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分红公告

  公告 送 出 日期 :2015 年 7 月 10 日

  1. 公 告 基 本信 息

  基金名称 中欧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简称 中欧增强回报债券 (LOF) (场内简称:中欧强债)

  基金主代码 166008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0 年12 月2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办 法 》 、 《 中 欧 增 强 回 报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合 同 》 、 《 中 欧 增 强 回 报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基金基金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5 年6 月30 日

  截 止 收 益 分 配 基 准 日 的 相

  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 (单位:

  人民币元 )

  1.1093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单位: 人民币元)

  7,815,051.50

  截 止 基 准 日 按 照 基 金 合 同 约

  定 的 分 红 比 例 计 算 的 应 分 配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4,689,030.90

  本次分红方案 (单位: 元/10

  份基金份额)

  0.51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15 年度的第二次分红。

  注: (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 :

  1 ) 在 符 合有 关 法 律 法规 规 定 和 基金 合 同 约 定的 基 金 分 红条 件 的 前 提下 , 本

  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 次; 若本基金在每季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每 10 份基金份

  额可供分配利润高于0.1 元(含) ,则本基金须进行收益分配;

  2 ) 在 符 合有 关 法 律 法规 规 定 和 基金 合 同 约 定的 基 金 分 红条 件 的 前 提下 , 在

  封闭期内, 本基金收益分配每年不少于 1 次, 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已

  实现收益的90% (本基金依据前述第 1 项每季度进行的收益分配计入封闭期年度

  收益分配) ;

  3 ) 本 基 金每 次 分 配 比例 不 低 于 收益 分 配 基 准日 可 供 分 配利 润 的 60%;且基

  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 的时间不超

  过15 个工作日;

  (2 )截止本次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

  2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60% 。

  2. 与 分 红 相关 的 其 他 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5 年 7 月16 日

  除息日 2015 年 7 月17 日(场内)

  2015 年 7 月16 日(场外)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5 年 7 月21 日(场内)

  2015 年 7 月20 日(场外)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

  份额持有人

  红 利 再 投 资 相 关 事 项 的 说

  明

  托管于证券登记结算系统 (即场内) 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

  只能是现金分红。 托管于注册登记系统 (即场外) 的基金份

  额分红方式可为现金分红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 本基金默

  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红利再投资部分以除息日的

  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 号《关于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税 收 问 题 的 通 知 》 , 基 金 向 投 资 者 分 配 的 基 金

  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 . 其 他 需要 提 示 的 事项

  (1) 权益分派期间 (2015 年 7 月14 日至2015 年7 月16 日) 暂停本基金跨

  系统转托管业务。

  (2 ) 本 基 金 分 红 并 不 改 变 本 基 金 的 风 险 收 益 特 征 , 也 不 会 因 此 降 低 基 金 投

  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

  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

  风险。

  (3 ) 权 益 登 记 日 当 天 申 请 申 购 或 转 入 的 基 金 份 额 不 享 有 本 次 分 红 权 益 , 权

  益登记日当天申请赎回或转出 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权益登记日当天买

  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权益登记日当天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

  红权益。

  (4) 投资者可通过登录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zofund.com) , 或

  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700 、021-68609700 咨询相关信息。

(责任编辑:康博)


    中国经济网声明:股市资讯来源于合作媒体及机构,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中欧强债:分红公告

2015-07-10 09:28 来源:CE.cn
查看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