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永兴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之永兴 A 份额
开放及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 年 7 月 13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银华永兴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银华永兴分级债券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 161823
基金管理人名称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银华
永兴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银华永兴
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恢复申购日 2015 年 7 月 17 日
恢复赎回日 2015 年 7 月 17 日
恢复相关业
恢复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原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
务的日期及
因说明 相关规定,2015 年 7 月 17 日为永兴 A 的第五
原因说明
个开放日,即该日办理永兴 A 份额的申购、赎
回业务。
暂停申购起始日 2015 年 7 月 20 日
暂停相关业 暂停赎回起始日 2015 年 7 月 20 日
务的日期及 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原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
原因说明 因说明 相关规定,永兴 A 份额自第五个开放日(即 2015
年 7 月 17 日)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 2015
年 7 月 20 日)起暂停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直至
下一个开放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永兴 A 永兴 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61824 150116
该分级基金是否在开放日开放申购、赎回 是 否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内,永兴 A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 6 个月开放一次,接受投资者的申购与赎回申
请,2015 年 7 月 17 日为永兴 A 的第五个开放日,即该日办理永兴 A 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
开放日的下一个工作日即 2015 年 7 月 20 日(含 7 月 20 日)起本次开放结束,自该日起不
再办理永兴 A 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永兴 B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内封闭运作。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日为不可抗力
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
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
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上公告。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永兴 A 份额开放及暂停申购和赎回业务的详细情况,请参见银华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于 2015 年 7 月 15 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3)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a)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10-85186558、
400-678-3333(全国免长途话费);b)本公司网址:www.yhfund.com.cn。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 年 7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