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融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旗 下 部 分 基 金 调 整 停 牌 股 票 估 值 方 法 的 公 告
根据中 国证监 会 《关 于进一 步规范 证券投 资基金 估值业
务的指 导意见 》 (中 国证监 会公告 【2008 】第 38 号)、中
国证券 业协会 基金估 值工作 小组 《 关于停 牌股票 估值的 参考
方 法 》 以 及 中 国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业 协 会 《 关 于 发 布 中 基 协
(AMAC ) 基金 行业股 票估值 指数的 通知》 ( 中基协 发 【2013 】
第 13 号)的 有关规 定,经 中融基 金管理 有限公 司(以 下简
称 “本 公司 ” )与托 管人协 商一致 ,决定 于 2015 年 8 月 10
日起对 本公司 旗下基 金所持 有的 “ 宁 波港 (股 票代码 601018 ) ”
和 “重 庆钢铁 (股票 代码 601005 ) ” 采用 “ 指数收 益法 ” 进
行估值 ,并采 用中基 协 AMAC 行业指数作 为计算 依据。
在上述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
恢复按 市场价 格进行 估值, 届时不 再另行 公告。
特此公 告。
中融基 金管理 有限公 司
2015 年 8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