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人士认为,取消存贷比之后,银行将摆脱通道业务
■本报记者 傅苏颖
8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首次审议了《商业银行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拟删除商业银行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75%的规定,将存贷比由法定监管指标转变为流动性风险监测指标。
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受国务院委托对《草案》作说明。他表示,存贷比监管在设立之初对于约束商业银行信贷规模过快扩张,防范和控制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经济、金融的发展,存贷比监管已不适应当前商业银行资产负债多元化和业务创新发展的需要。取消存贷比监管指标是银行业改革以及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的需要,也符合国际惯例。
民生证券研究院固定收益研究负责人李奇霖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存贷比考核指标首先不符合利率市场化下银行负债资产多元化的发展要求。其次,不符合外汇占款派生存款能力下降的历史背景。第三,催生高成本表外融资业务和月末高息揽存款不符合降低融资成本的要求。
“取消存贷比之后,银行将向通道业务说再见。”李奇霖认为,在地方预算软约束和房地产上升周期下,由于表内贷款行业约束,存贷比约束,在融资需求得不到满足的情况下,银行的利润考核压力借道表外为上述主体融资,信托、券商资管、基金子公司成为表外融资通道。存贷比监管弱化,通道业务存在价值下降,上述机构将从通道向资管业务转型,实体融资成本也因此有边际上的改善。
尚福林表示,考虑到《商业银行法》全面修改涉及面广、问题复杂,短期内难以完成,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下,作为稳增长的一项具体措施,先就取消存贷比监管指标尽快修改《商业银行法》,具有积极意义。银监会将与法制办等部门抓紧推动《商业银行法》的全面修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