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人士表示,指数熔断机制是借鉴了国际先进经验的创新机制,是应对市场大幅波动的一种稳定机制
■本报记者 朱宝琛
中国版的“大盘断路器”要来了。
9月7日,上交所、深交所和中金所联合发布了《关于就指数熔断相关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通知称,为防范市场大幅波动风险,进一步完善我国证券市场的交易机制,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权益,推动证券市场的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经证监会同意,拟在保留现有个股涨跌幅制度前提下,引入指数熔断机制。
市场人士表示,指数熔断机制是在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基础上的创新机制,是应对市场大幅波动的一种稳定机制。当前中国正处于监管部门把稳定市场、修复市场、建设市场有机结合起来,着力培育公开透明、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的资本市场之际,而“熔断机制”作为“建设市场”的重要措施之一,其推出无疑会在引导市场价格回归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特别是在价格大幅波动情况下,为控制交易风险赢得思考时间和操作时间,缓释亢奋或恐慌的投资情绪,从而有利于稳定A股市场。
《证券日报》记者了解到,我国的指数熔断机制总体安排是:当沪深300指数日内涨跌幅达到一定阈值时,沪、深交易所上市的全部股票、可转债、可分离债、股票期权等股票相关品种暂停交易,中金所的所有股指期货合约暂停交易,暂停交易时间结束后,视情况恢复交易或直接收盘。
之所以选择沪深300指数作为基准指数,主要基于两方面考虑:其一是跨市场指数优于单市场指数;其二是在跨市场指数中首选沪深300指数,沪深300指数的市值覆盖率、跟踪指数产品的数量和规模都大于中证500指数。
同时,设置5%、7%两档指数熔断阈值,涨跌都熔断,日内各档熔断最多仅触发1次。
这同样基于两方面考虑:一是5%作为第一档阈值可以兼顾设置冷静期和保持正常交易的双重需要;触发7%的情况虽然较少,但属于需要防范的重大异常情况,应当一并考虑。二是双向熔断更有利于抑制过度交易,控制市场波动。
通知同时明确,分档确定指数熔断时间。具体看,触发5%熔断阈值时,暂停交易30分钟,熔断结束时进行集合竞价,之后继续当日交易。14:30及之后触发5%熔断阈值,以及全天任何时段触发7%熔断阈值的,暂停交易至收市。熔断至15:00收市未恢复交易的,相关证券的收盘价为当日该证券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含最后一笔交易),期权合约的收盘价仍按相关规则的规定执行。
对于“特殊时段的安排”,通知明确,开盘集合竞价阶段不实施熔断;如果开盘指数点位已触发5%的阈值,将于9:30开始实施熔断,暂停交易30分钟;如果开盘指数点位触发7%的阈值,将于9:30开始实施熔断,暂停交易至收市。
针对上午熔断时长不足的问题,通知明确指出“下午开市后补足,午间休市时间不计入熔断时长”,以利于投资者调整申报。同时,熔断机制全天有效。考虑到境内A股市场尾市阶段容易出现非理性大幅波动,因此A股在尾市阶段仍进行熔断。
值得关注的一点是,在股指期货交割日仅上午实施熔断,无论触及5%还是7%引发的暂停交易,下午均恢复交易,以便股指期货计算交割结算价,平稳交割。
对于指数熔断范围及期现联动,通知同时明确,触发熔断时,沪、深交易所暂停全市场的股票、基金、可转债、可分离债、股票期权等股票相关品种的交易,具体熔断的证券品种以公告为准。股指期货所有产品同步暂停交易(包括沪深300、中证500和上证50股指期货),但国债期货交易正常进行。
此外,对于上市公司申请股票停牌、新股上市遭遇盘中临时停牌后,需要复牌的,如计划复牌的时间恰遇指数熔断,则需延续至指数熔断结束后方可复牌。若指数熔断结束而相关股票的停牌时间尚未届满的,则需继续停牌。